市场监管总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2242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开展保健品市场骗老坑老专项治理的建议 (国市监议〔2022〕99号)

来源: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更新时间:2022-12-27 点击:53

发布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日期: 2022-12-27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国市监议〔2022〕99号
实施日期: 2022-12-27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卢天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保健品市场骗老坑老专项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加大对保健品市场“骗老坑老”打击力度、加强健康宣传、强化广告管理、关爱老年群体等建议,对保健品市场监管工作具有建设性意义。市场监管总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高度重视保健品反不正当竞争和广告监管执法,加强保健品食品安全和质量监管,持续加大保健品市场尤其是针对老年人的“骗老坑老”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一、已开展的工作

(一)配合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在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牵头下,市场监管总局积极参与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负责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部署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市场监管总局成立以来,部署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2019年,组织开展了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对“保健”市场虚假宣传等重点违法行为开展为期100天的执法专项行动,全国共立案21152件、案值130.02亿元、结案9505件、罚没款6.64亿元,“保健”市场乱象得到有效遏制。2020年以来,每年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对老人等特殊群体生活学习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管执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市场监管总局成立以来,共查办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4.1万件,罚没金额19.6亿元。

(三)组织开展虚假违法广告整治行动。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护苗助老”为主题,开展“守护夕阳红”——医疗、药品、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整治行动,组织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相关广告案件4613件,处罚8665万元。

(四)持续开展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开展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在严格产品注册审评审批、生产经营许可的同时,针对一些不法分子以保健食品为载体,虚假、夸大宣传保健功能,开展非法会销、违规直销,甚至把保健食品吹嘘成“神药”欺诈消费者等问题,会同相关单位,持续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以社交电商、教育培训、保健养生、消费返利等名义实施的传销行为,遏制网络传销蔓延。

(五)有力维护老年用品和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管总局聚焦老百姓反映强烈、社会舆论高度关注的老年用品质量安全,突出严守质量安全底线、规范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等市场监管职能,通过开展“护苗助老”关爱行动、强化老年用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发布老年用品消费提示等方式,守护老年用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老年消费者权益。始终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依托“铁拳”行动等坚决查办保健食品领域食品安全案件,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2021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查办保健食品安全违法案件5280件,罚没金额2151万元。

(六)开展特殊食品科普宣传活动。市场监管总局持续开展特殊食品科普宣传活动,引导科学理性消费。通过报纸、网站、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加大科普宣传和政策解读力度,加强与相关行业协会、媒体、专家学者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进一步普及保健食品科学知识、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持续加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识骗、防骗宣传,增强广大群众的消费信心和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市场监管总局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吸纳您的建议,加强调研论证,依法依职责继续配合做好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查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强化涉老食品的风险隐患排查,强化市场监管舆情监测分析,提高对舆情曝光度、关注度、情感度、覆盖度、变化度的科学研判,为保健品市场监管提供依据。组织指导各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识别传销、远离传销的意识,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

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市场监管总局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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