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来源: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更新时间:2022-11-01 点击:89

发布单位: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发布日期: 2022-10-31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2022-10-31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0月8日,湛江市遂溪县广东同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畅环境公司”)的技术合作方1名工作人员佩戴防毒面具独自一人爬上同畅环境公司含油污泥热相分离车间1#裂解器出料口顶部,将上半身伸进裂解器后封头人孔查看,昏迷后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事故暴露出的主要教训是该名工作人员在没有告知同畅环境公司任何相关责任人、没有取得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没有进行机械通风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等情况下,违章进行作业,且该名工作人员缺乏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护知识,没有正确选择呼吸防护用品,导致事故发生。

为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范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履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手续。有限空间作业前,作业单位首先要对作业环境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编制详细的作业方案,方案要经企业相关人员审核和批准;作业单位要根据方案组织经过培训合格的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配齐满足作业安全需要的设备设施;作业单位要填写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单,按照审批制度和流程规定报批,经由各层级审批部门负责人在审批单上确认,最后要经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批准。现场作业开始前,作业现场负责人要对实施作业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双方签字确认。

二、强化气体检测加强作业通风管理。有限空间作业前,要全面准确识别可燃和有毒气体的种类,掌握可燃气体的爆炸极限和有毒有害气体的最高许可浓度等,并根据可燃有毒有害气体的比重、进入有限空间的途径和散发(挥发)特点,合理确定检测点位和检测方法,要按规定的检测频次进行检测并填写检测记录表。当检测到有限空间内氧气含量、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和可燃性气体浓度不符合规定时,必须采取强制通风,压入清洁空气,增加氧气含量,降低可燃或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方可进入作业。

三、正确选用和佩戴呼吸防护用品。一是根据《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18664-2002)规定,如果存在有害环境性质未知、缺氧或污染物浓度未知等情形,应判定危害程度为立即威胁生命和健康环境,选择正压式空气呼吸器、连续送风式或高压送风式长管呼吸器。二是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印发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手册》明确要求,鉴于过滤式呼吸防护用品的局限性和有限空间作业的高风险性,作业时不宜使用过滤式呼吸防护用品,若使用必须严格论证,充分考虑有限空间作业环境中有毒有害气体种类和浓度范围,确保所选用的过滤式呼吸防护用品与作业环境中有毒有害气体相匹配,防护能力满足作业安全要求和作业时间要求,并在使用过程中加强监护,确保使用人员安全。

四、加强有限空间发包作业管理。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的,承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即应满足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所需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装备、人员资质和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要求。发包单位要对发包作业安全承担主体责任,发包单位应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或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进行作业安全技术交底。发包单位应对承包单位的作业方案和实施的作业进行审批,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五、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和事故警示。针对企业、员工自救互救基本常识匮乏等问题,各地要以“有效自救、科学施救”为主题,专题开展有限空间应急知识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手册》《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安全施救指南》宣贯,督促企业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坚决避免因盲目施救造成人员伤亡扩大的悲剧。同时,要“以案说法、以案警醒”,切实发挥事故警示教育作用,提高防范事故意识。

请将本通知转发至县(区)、镇(街)应急管理部门(机构)和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化工、医药和冶金等工贸企业。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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