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食用菌产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2〕63号)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更新时间:2022-04-19 点击:360

发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发布日期: 2022-04-18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桂农厅办发〔2022〕63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备       注: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开局之年。食用菌是我区具有优势的现代特色农业产业之一,加快发展食用菌产业对我区特色优势农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具有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全区食用菌产业发展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全年食用菌生产目标任务,现就做好2022年全区食用菌产业发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晰发展思路,落实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以及全区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政策引导和市场主导,增总量、提品质、拓市场,加快发展设施食用菌,发展食用菌精品特色产业,加快建成中国南方地区重要食用菌基地,提升全区食用菌产业规模质量效益和综合竞争力,助力乡村振兴。

(二)发展目标。2022年,全区食用菌产业保供优供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年食用菌鲜品总产量达到100万吨。其中,设施生产优质食用菌鲜品产量达到60万吨,产值达到55亿元以上。

二、落实重点工作,促进产业发展

(一)加强创新推动与示范推广。以市场为导向,选育丰产稳产、风味鲜美、抗逆性强、食药兼用、适宜设施化生产的优良食用菌品种,加快引进示范秀珍菇、榆黄蘑、大球盖菇、大杯蕈、黑皮鸡枞等特色品种,推广我区自主选育的黑木耳“桂云3号”,培育壮大一批良种繁育基地,加强木耳、香菇、平菇、灵芝等优质菌种菌棒集中生产供应。大力示范推广稻菇轮作、林下仿野生、间套种、工厂化生产、反季节种植、菌渣再利用等先进适用技术,扩大生产规模。整合科研教学、农业农村部门、企业、乡土专家等技术资源,分门别类开展培训,有针对性地分品种举办黑木耳(云耳)、秀珍菇、灵芝、榆黄蘑、大杯蕈、大球盖菇等优势特色品种绿色高产高效栽培技术培训、观摩。创新“线上+线下”培训形式,增加生产现场实训比例。加强与广西食用菌创新团队等技术力量合作,联合开展指导服务培训,合力做好食用菌植物新品种保护权申请、重大技术协同推广和科技项目攻关。

(二)大力发展设施食用菌。各地要根据实际和发展需要,新建扩建一批食用菌工厂化菌棒生产和出菇车间、设施大棚等高标准厂房设施,扩大食用菌规模。在符合国家耕地管理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指导经营主体依法依规使用废弃畜禽栏舍、闲置房屋、低效林地、荒坡荒地等建设食用菌设施,按程序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审批手续。引入使用液体菌种制种接种装置、自动化食用菌料装瓶(袋)机、环保节能锅炉、喷淋滴灌、物联网管理系统、移动式智能菇房等机械设备及设施,增强优质食用菌产品周年生产和稳定供给能力。着重提升设施食用菌生产水平,聚焦优势品种,大力推广食用菌工厂化生产技术,提高双孢蘑菇、秀珍菇、银耳等优势品种设施化生产占比。加快推进食用菌制棒养菌全程工厂化,推广“企业集中制棒+农户分散出菇”专业化分工生产模式。

(三)大力发展龙头企业。做好现有食用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大户的服务工作,推进技术提高、生产销售提档,积极开拓市场,努力扩大经营规模。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做好用地、用电等服务。积极引进区外食用菌龙头企业到本地投资建厂,进一步做好头部企业的投资投产工作。加强本地平台公司和本土民营企业扶持培育,整合资源优先培育壮大一批生产规模大、技术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大中型食用菌龙头企业。各设区市年内要争取新增引进培育以食用菌为主导产业、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不少于1家。

(四)推进食用菌原料本地化。各地要立足资源禀赋,因地制宜,有序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基料化生产食用菌。大力推广桑枝食用菌绿色高质高效生产、晚稻秸秆栽培大球盖菇等生态循环技术模式,试验示范甘蔗叶(渣)、玉米秸秆、果树枝条、竹屑、茶籽壳等农林作物废弃物基料化利用栽培食用菌。研发改良桑枝条粉碎处理机具,引进适宜食用菌生产的水稻秸秆离田作业机械。积极推进将菌渣制成有机肥料或二次栽培食用菌,实现食用菌生产全程循环利用。??

(五)打造食用菌全产业链。促进食用菌企业建设完善产品分选包装流水线和冷链物流线,配置相应的晾晒场、烤房烘箱、冷藏库房,提升食用菌产品商品率和品质档次,延长产品贮存期。推进食用菌全株化利用,分级分档制成净菜、干制品、酱菜罐头、零食饮料、保健食品、动物饲料。深度开发灵芝、茯苓、红椎菌等药用价值,生产研发灵芝孢子粉、药用制剂等精深加工产品。拓展产业功能,挖掘食用菌观光旅游、农耕文化、健康体验潜力,加快发展菌用物资、机械装备、物流运输、餐饮烹饪、康养长寿等关联产业,促进食用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六)严守质量安全监管关。落实广西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部署要求,抓好食用菌质量安全工作。落实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加工、分级包装、储存运输等全程质量控制,构建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各地要建立食用菌生产基地名录,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严格场地消杀、驱虫灭虫等投入品使用记录档案制度和农药安全间隔期制度。推动食用菌企业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追溯系统,推广食用菌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加强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督导和检查。

(七)加强产销对接和品牌打造。瞄准消费市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基地、“圳品”基地、出口基地等高品质食用菌生产基地建设和合作。边境地区可引导企业积极开拓对外市场,适度开展面向东盟等海外市场出口业务。建立食用菌产品营销信息平台,利用好数字化产地仓、农村淘宝等产销平台,鼓励企业在淘宝、天猫、京东等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建立网上旗舰店。组织食用菌企业和产品参加中国—东盟博览会、名特优农产品交易会、“桂品出乡”等展会。结合本地文化旅游等节庆活动,推动产品展示展销,促进点对点、线上线下产销对接。组织食用菌企业和产品申报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富硒认证和“广西好嘢”农产品品牌目录。加强发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进一步扩大浦北红椎菌、田林灵芝、融水灵芝社会知名度,支持宜州桑枝食用菌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三、强化保障措施,促进工作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食用菌产业发展情况,把食用菌产业发展与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促进乡村振兴、做强做优设施农业、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等工作相结合,出台食用菌产业扶持政策。强化食用菌生产组织领导,逐级分解食用菌产业发展目标任务,切实落实各项措施,确保食用菌产业稳步发展。

(二)强化产业帮扶。各地要多渠道争取、吸引资金投入食用菌产业,将食用菌产业发展与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优质种业提升、现代设施农业等项目“一盘子”打造。承担2022年食用菌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的项目县,要落实绩效任务,确保项目见实效、出成效。54个脱贫县及44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要加强食用菌绿色高效技术培训指导,补上技术短板,并强化销售。

(三)强化调度分析。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食用菌产业调查统计队伍建设,及时调度食用菌季度生产进度、全年产业发展和受灾情况,正确辨别和规范使用食用菌品种学名、商业名称,避免错报漏报。加强与本级统计部门沟通对接,每季度会商分析食用菌生产经济运行情况,为食用菌产业发展规划提供有力依据。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加强食用菌发展宣传,及时总结和推广在组织领导、政策支持、破解难题、打造亮点、集成技术、开拓市场等方面形成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好模式、好经验、好做法,同时宣传菌菇饮食营养、药用保健、盆景观赏价值,扩大消费需求,增加产业效益。加强食用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特别是山林地区要开展野生菌食用安全宣传活动,防范群众误采误食有毒菌类。

附件:2022年广西各市食用菌生产指导计划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年4月16日

附件

2022年广西各市食用菌生产指导计划表

 

设区市

产量(万吨)

其中:设施产量(万吨)

设施产值(亿元)

南宁市

14

9.5

9

柳州市

9

6

5.5

桂林市

32

17.5

16

梧州市

1

1

0.7

北海市

0.05

0.02

0.015

防城港市

0.1

0.02

0.015

钦州市

0.55

0.36

0.3

贵港市

4

2

1.67

玉林市

18

12

11

百色市

4.5

2.2

2

贺州市

5.5

3.4

3

河池市

7

4

3.8

注:产量均为鲜品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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