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印发《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审查工作规范》和《绿色食品现场检查工作规范》的通知(中绿审〔2022〕11号)

来源: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更新时间:2022-02-24 点击:380

发布单位: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发布日期: 2022-02-23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中绿审〔2022〕11号
实施日期: 2022-03-01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地绿办(中心):

《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审查工作规范》和《绿色食品现场检查工作规范》(以下简称“两规范”)是指导绿色食品检查员科学规范开展标志许可审查和现场检查工作的重要依据。为适应绿色食品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规范各级工作机构和检查员审查工作,中心依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绿色食品标准,结合绿色食品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和审查工作实际,修订形成“两规范”(2022版),经研究决定,现予以印发。“两规范”(2022版)自2022年3月1日起实施,请各级工作机构认真遵照执行。

《关于牛羊产品申报绿色食品相关要求的通知》(中绿认〔2013〕101号)、《关于印发<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审查工作规范>和<绿色食品现场检查工作规范>的通知》(中绿认〔2014〕24号)、《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改进绿色食品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绿认〔2015〕99号)、《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改进绿色食品申报有关事项补充说明的通知》(中绿认〔2016〕135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绿色食品申请人条件审查的通知》(中绿审〔2018〕66号)等文件因相关内容已纳入“两规范”(2022版),上述5项文件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1.《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审查工作规范》(2022版)

2.《绿色食品现场检查工作规范》(2022版)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2022年1月27日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

同类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