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和冬奥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皖农质函〔2021〕1172号)

来源: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更新时间:2021-12-28 点击:339

发布单位: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日期: 2021-12-28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皖农质函〔2021〕1172号
实施日期: 2021-12-28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元旦和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来临,第24届冬季奥林匹克(以下简称“冬奥会”)将于2022年2月4日至20日在北京市、张家口市举行。为切实做好“两节”和冬奥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农业农村部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两节”期间农产品消费旺盛,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易发多发,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对于人民群众欢乐祥和过“两节”、成功举办冬奥会意义重大。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部署要求上来,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将“两节”及冬奥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大监督检查和日常巡查检查力度,将监管措施真正落实到乡、村,落实到生产者,坚决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链条式质量安全问题。

二、切实抓好日常监管工作。按照《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皖农质〔2021〕78号)要求,深化“两节”和冬奥会期间专项整治,严格农兽药管理,强化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坚决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等问题,从严管控上市农产品常规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让生产者牢固树立“不合格不上市”意识。加大监督抽检力度,有条件的地方要开展专项抽检,发现涉及其他地区的问题农产品,要及时通报相关地区农业农村部门彻底追查,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两节”和冬奥会期间要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处罚一批违法违规主体,充分发挥执法办案威慑作用。

三、切实做好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11月17日,我厅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的通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大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试行力度,对已试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生产经营主体,指导其规范开具,在试行品种和批次上实现全覆盖;对试行品种范围内尚未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生产主体,要督促其按要求尽快试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提高试行覆盖率。要加强对开证生产主体的日常巡查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要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对接,强化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的索证索票,进一步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衔接工作。

四、切实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两节”期间,返乡群众多,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将安徽省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挂图发放至每一个种养殖主体,并在基地关键显著位置张贴明示。要组织农业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种养殖基地(场)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的宣传教育,指导他们科学选药、合理用药,确保农产品农药残留符合最新标准要求。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宣传,积极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

五、切实强化应急处置。做好“两节”和冬奥会期间值班值守,畅通投诉举报热线,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电子邮箱,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反映的问题。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对各类谣言或恶意炒作,要主动发声、加强科普,尽可能降低负面影响。对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迅速报告、果断处置,坚决防止事态发酵和放大。(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元旦、春节和冬奥会期间值班电话:0551-62641273)

联系人:李诚;电话:0551-62666787;邮箱:ahncpzljg@126.com。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2月27日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和冬奥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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