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的通知

来源: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更新时间:2021-01-27 点击:737

发布单位: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1-01-25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2021-01-25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20〕18号)、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环人事〔2020〕14号),为扎实推进本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及编制说明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今后,我局将根据法律、法规的制修订情况对该目录进行动态调整。

 

    附件:

 

       《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编制说明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20日

 

    (联系人:法规处  明 莉;联系电话:68717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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