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实验室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来源: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更新时间:2021-01-25 点击:640

发布单位: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日期: 2021-01-18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粤环函〔2021〕27号
实施日期: 2021-01-18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指导我省各类实验室依法规范做好实验室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等环境管理工作,我厅组织编制《广东省实验室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技术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1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东省实验室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技术指南(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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