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

来源: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1-01-15 点击:677

发布单位: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发布日期: 2021-01-12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2021-01-12
状       态: 现行
备       注: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精准、三确保”部署要求,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经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将有关决定通告如下:

    一、对从境外高风险国家返回人员继续执行“14+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即在入境口岸集中隔离14天后,返(来)吉继续集中隔离14天。对从其他境外国家返回人员继续执行“14+7+7”天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即在入境口岸集中隔离14天后,返(来)吉继续集中隔离7天,再转入居家单独隔离7天。对在吉解除隔离的入境人员纳入社区健康随访管理,如就医就诊时应主动向医疗机构告知境外旅居史。

    二、国家中高风险区已明确到街道、社区、村屯。对已明确为中高风险区返(来)吉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并在隔离期间按“进、中、出”进行三次核酸检测。对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其他返来吉人员实行“落地即检”,在第一落点所在地实行核酸检测采样、登记并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做好个人防护后可有序流动。

    三、近14天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在吉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报备;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拟返(来)吉人员要提前24小时向社区或接待单位报备,有关人员要严格落实公民主动报告责任,对隐瞒行程信息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四、近期取消集体团拜、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各类庙会、跨年活动等室内聚集性大型活动,从严控制室内聚集性文旅活动、宗亲聚会、婚礼婚宴和同学、校友、商会联谊等各类民间规模性聚餐活动。

    五、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储藏、运输、加工、销售等环节全链条管理,人防、物防并重,检测、消杀并举,对进口冷链食品严格实行三证一码(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进口冷链食品溯源信息)查验,提醒广大群众少吃生食,做好日常防护。

    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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