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通知

来源: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1-01-04 点击:472

发布单位: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0-12-29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2020-12-29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自治州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系列部署要求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精神,发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对企业质量提升的作用,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启动了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试点工作。为进一步发挥试点的示范作用,帮助更多的小微企业提升质量,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全国范围内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通知》(国市监认证〔2020〕16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开展

    今年受疫情和宏观经济调整的影响,小微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面临着比过去更多的困难,帮助小微企业运用科学化管理手段,提升质量管理水平,能够增强小微企业市场竞争力,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各地要以贯彻落实“六稳”“六保”文件精神为指导,认真组织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

    二、广泛宣传,培育引导

    各地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宣传小微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的意义和作用,要深入企业现场,引导广大小微企业登陆“全国认证综合能力提升服务平台”(网址:www.zrpx.org.cn)学习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相关知识,引导小微企业树立科学管理理念,建立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小微企业内部管理,不断提高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培育引导有意愿、有能力的小微企业申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不断提升我省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获证数量和质量。

    三、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申报试点

    各地要结合本地经济产业特点和小微企业需求,积极申报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试点。申报试点要编制试点工作方案(参见附件2),内容包括试点行业、试点区域、试点企业名单、参与试点的认证机构、试点周期、试点工作实施步骤、总结评价等。申报试点要结合实际,尊重企业意愿,遴选一批有强烈的质量提升意愿的小微企业参与试点,认真为试点小微企业开展培训。各地申报试点后,我局将把试点方案报送市场监管总局,为试点企业开通“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行动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cs-c.com.cn:8002)账户,试点小微企业开展认证活动的资料将由认证机构或试点小微企业录入小微企业平台,由市场监管总局委派的专家进行线上审核指导,保证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质量。

    四、加强认证监管,维护认证公正性和公信力?

    各地在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中,要加强督查指导,督促认证机构、小微企业遵照法律法规,按照认证规则和程序开展认证活动,切实提高认证质量,推动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提升。如发现“未经批准非法开展认证活动、买证卖证、虚假认证、关键认证环节走过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肃处理,维护认证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五、总结工作经验,及时报送信息

    申报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试点的地方请于2020年12月28日前向省局认证认可检测处报送试点方案。

    各地在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中,要加强资料信息收集,总结经验做法、优秀案例,于2021年5月24日、11月24日前向省局认证认可检测处分别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工作信息简报、工作总结。

    联系人:赵吉甫;联系电话:13639074183

    附件:

    1.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通知

    http://www.cnca.gov.cn/zw/tz/tz2020/202010/t20201022_64148.shtml

       3.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工作统计表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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