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医疗机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鄂卫通〔2020〕50号)

来源: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0-12-14 点击:1652

发布单位: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0-12-10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鄂卫通〔2020〕50号
实施日期: 2020-12-10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卫生健康委,部省属医疗机构:

    为加强医疗机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简称“特医食品”)临床应用管理,规范特医食品临床合理应用,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防范医疗风险,我委组织制定了《湖北省医疗机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或建议,请及时反馈至湖北省临床营养质量控制中心)。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8日

    附件:

    关于印发《湖北省医疗机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pdf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

同类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