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0-12-10 点击:624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处室、执法总队、机场分局,各事业单位,上海市认证协会,各有关认证机构:
《关于加强“上海品牌”认证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该意见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5日
附件:
关于加强“上海品牌”认证工作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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