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司法局关于对《天津市粮食储备管理条例(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 天津市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0-11-26 点击:642

发布单位:天津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0-11-25
失效/废止日期: 2020-11-30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备       注:

 

    根据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安排,市发展改革委起草了《天津市粮食储备管理条例(送审稿)》,报请市人民政府审议。为了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性,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天津市粮食储备管理条例(送审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可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天津市司法局,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2号,邮政编码:300191;也可通过传真或者电子信箱反馈意见,传真:022-83597829,电子邮箱:ssfjlfyc@tj.gov.cn。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

    附件:

       《天津市粮食储备管理条例(送审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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