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畜禽养殖废水新型污染物末端处置可行技术指南(试行)》和《水产养殖尾水新型污染物末端处置可行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沪环生〔2020〕236号)

来源: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更新时间:2020-11-25 点击:695

发布单位: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0-11-23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沪环生〔2020〕236号
实施日期: 2020-11-23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相关区生态环境局:

    为加强本市养殖业新型污染物风险防控能力,提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安全保障水平,我局组织编制了《畜禽养殖废水新型污染物末端处置可行技术指南(试行)》(见附件1)和《水产养殖尾水新型污染物末端处置可行技术指南(试行)》(见附件2)两项指导性技术文件,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   沪环生〔2020〕236号.pdf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

同类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