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加强秋粮收购监管切实维护粮食收购秩序的通知(皖粮执法网函〔2020〕77号)

来源: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更新时间:2020-10-29 点击:637

发布单位: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日期: 2020-10-28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皖粮执法网函〔2020〕77号
实施日期: 2020-10-28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国粮粮〔2020〕243号)精神,确保秋粮收购平稳有序进行,现就做好秋粮收购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压实监管责任

    做好粮食收购市场监管是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有力举措,也是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对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保持粮食市场平稳运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各地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粮食安全责任制要求,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财政、市场监管、农发行和中储粮直属企业等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制定工作方案,形成监管合力,共同做好秋粮收购监管工作,全力维护粮食收购秩序。

    二、顺应形势转变,强化市场化收购监管

    各地要主动顺应粮食收购市场形势变化,及时调整监管重心,依法依规加大市场化收购监督检查,为各类市场主体入市收购创造良好条件。重点核查收储企业是否具有粮食收购资格,是否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公布粮食收购品种、质量要求、量(价)折扣规则等相关信息,及时整理发布粮油市场供求和价格走势信息,帮助农民有序理性、适时适价售粮,让农民卖“明白粮”“放心粮”“舒心粮”。

    要密切关注收购形势变化,一旦启动政策性粮食收购,要严格贯彻执行国粮执法〔2020〕122号、皖粮执法网函〔2020〕36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政策性粮食收购监管,确保国家收购政策落实到位,发挥好政策托底作用。

    三、落实各项举措,切实维护收购秩序

    要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发挥12325全国粮食监管热线作用,按照程序要求,及时处置国家、省转办案件,严查收购中的违法违规问题,按期上报案件核查报告。要坚决防止出现“打白条”现象,严厉查处克斤扣两、坑农害农、拖欠售粮款、设置障碍造成售粮者售粮不畅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粮油储藏技术规范》和“一规定、两守则”等规定,指导企业严把入库粮食质量关,防止压级压价损害农民利益。要按照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指导收粮企业和售粮主体认真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和粮食收购两不误。

    各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在2021年1月31日前向省局报送秋粮收购监管工作总结,重大情况随时报送。

       附件:
1. 粮食收购检查情况表

    2. 粮食收购检查典型案例登记表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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