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官方标志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更新时间:2020-09-28 点击:860

发布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日期: 2020-09-28
失效/废止日期: 2020-10-18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备       注:

 

    为加强对官方标志的保护,规范官方标志保护程序,现将《官方标志保护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18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moj.gov.cn  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二、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三、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fgs@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官方标志保护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四、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邮政编码:100820。信封上请注明“《官方标志保护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   官方标志保护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市场监管总局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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