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306号建议的答复|促进生猪稳产保供(农办议[2020]194号)

来源: 农业农村部 更新时间:2020-09-24 点击:729

发布单位:农业农村部
发布日期: 2020-09-23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农办议[2020]194号
实施日期: 2020-09-23
状       态: 现行
备       注:

 

曾卿、王瑛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扶持力度促进生猪稳产保供的建议收悉。经商自然资源部、财政部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国家从国土空间规划上保障生猪产业发展用地需要

    2019年5月,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全面部署开展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目前,各地正在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为加大生猪养殖用地的支持力度,自然资源部联合我部先后印发《关于保障生猪养殖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业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要耕地占补平衡;取消附属设施用地15亩上限等要求;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截至目前,包括四川在内的19个省份已经出台了操作性规定。下一步,我部将配合自然资源部,继续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各地生猪养殖等设施农业用地支持政策落实到位。

    二、关于国家出台激励地方政府发展生猪生产专项奖补政策

    去年以来,中央财政持续加大生猪稳产保供支持力度,财政部会同我部出台《关于支持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了落实好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实施生猪良种补贴、完善种猪场和规模猪场临时贷款贴息、加大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力度、提高生猪保险保额、强化省级财政统筹力度等6项政策,今年又将生猪规模场临时贷款贴息补助范围由年出栏5000头以上扩大到500头以上。此外,为调动地方发展生产的积极性,2007年中央财政设立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近年来,中央财政每年安排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23亿元。2019年和2020年,为做好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奖励资金规模增加到每年30亿元。下一步,我部将密切跟踪生猪生产和猪肉市场形势,继续推动现有支持生猪稳产保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落细,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增强猪肉市场供应能力。

    三、关于国家创新更多金融和保险产品扶持生猪产业发展

    2019年以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加大对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生猪全产业链发展,累计投放生猪贷款523.37亿元。截至2020年6月末,全行生猪贷款余额415.78亿元,较年初增加267.51亿元。建立专项考核机制,将生猪信贷支持任务分解,纳入省级分行经营绩效考评体系,建立生猪贷款投放周报制及分片包干督导机制。农业发展银行广安市分行坚持利率优惠,发放贷款均在人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LPR)基础上下浮100个基点,即2.85%,并减免企业结算手续费和工本费。为加大对生猪保险的支持力度,2019年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政策,将育肥猪保险保额由每头500—600元提高到800元,将能繁母猪保险保额由每头1000—1200元提高到1500元。按照提标之后的标准,中央财政新增生猪保险补贴资金约20亿元。下一步,我部将加强与财政部等相关部门的密切协作,强化政策协调和信息共享,争取更多金融政策支持生猪产业发展,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同时,鼓励支持地方继续开展并扩大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试点,进一步提升农业保险对生猪产业的风险保障能力。

    感谢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010–59192843

    农业农村部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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