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关于印发《上海市2020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更新时间:2020-09-11 点击:601

发布单位:上海市妇女联合会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日期: 2020-09-11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沪粮办〔2020〕116 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备       注:

 

各高等学校,各区粮食物资储备局、农业农村委、教育局、科委、妇联,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建立健全粮食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业农村部、教育部、科技部、全国妇联《关于做好2020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粮发〔2020〕210号)有关要求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5〕47号)精神,制定《上海市2020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1.上海市2020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2.上海市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申报表

    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妇女联合会

    2020年9月4日

    附件1

    上海市2020年世界粮食日

    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10月16日是世界粮食日,今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将全球活动主题确定为“齐成长、同繁荣、共持续。行动造就未来”。10月16日所在周是我国粮食安全宣传周,主题是“端牢中国饭碗 共筑全球粮安”。

    “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在任何时候都是真理。当前,我国粮食生产、储备、流通能力持续增强,库存充实、储备充足、供给充裕,粮食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在新冠肺炎疫情持续扩散蔓延大背景下,我国始终保持社会秩序稳定有序,这其中粮食和重要农副产品的稳定供给功不可没。立足国内,放眼全球,我国将继续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粮食安全之路,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同时,与世界各国携手合作,持续加强粮食安全治理合作,有效应对疫情影响,共同保障全球粮食供给,维护全球粮食安全。每个公民也应该有所作为,从自己做起,从小处做起,从家庭做起,坚决制止餐饮浪费,培养有利于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饮食习惯,共同致力于维护全球粮食安全。

    二、活动组织

    市粮食物资储备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并指导各区开展活动。各区粮食物资储备局会同区农业农村、教育、科技和妇联等部门制定本区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各有关单位根据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活动。

    三、活动内容

    (一)本市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评选活动

    今年,我们将在全市范围内确定发布第二批上海市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开展评选工作,9月9日(星期三)前将名单及材料上报市粮食物资储备局。市粮食物资储备局将择优向国家有关部门推荐报送,参与全国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评选。市粮食物资储备局接受市有关部门委托履行职责,开展本市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评选上报工作。评选结果将在市粮食物资储备局网站(lswzj.sh.gov.cn)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确定单位有异议的,应在规定期限内向市粮食物资储备局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评选标准:

    1.申报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2.具备开展粮食安全宣传教育的基本场所、设施设备、专兼职人员队伍。

    3.重视宣传教育基地的高质量发展,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将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计划,有分管领导负责,具备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

    4.按照国家和本市粮食物资储备、农业农村、教育、科技、妇联等部门的统一安排,积极承接开展粮食安全宣传教育有关社会实践、合作交流、主题宣讲等工作任务。

    5.积极参加每年世界粮食日、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粮食科技活动周、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等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教活动。

    6.每年向社会开放日不少于30天,有条件的基地可常年开放。

    7.确保活动场地、设施、器材的安全性,配备安全保护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和预案。

    8.按照要求每年年底向市粮食物资储备局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及相关材料。

    积极探索拓展基地类型,大力推动基地发展多样化、特色化。对于符合1.3.4.5.6.8.上述项条件,开展粮食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效果良好的网络平台等单位主体,也可申报本市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

    本市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撤销其称号:

    1.申报时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手段骗取基地称号的。

    2.不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展相关活动的,不按时提交年度总结材料的。

    3.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4.其他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二)“公众走进粮食安全”系列宣教活动

    1.与上海交通广播“行·味”合作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今年,市粮食物资储备局与上海交通广播“行·味”合作开展2020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媒体的广泛影响力,引导社会公众了解粮食,爱惜粮食,反对浪费,共同助力粮食安全。

    (1)7月17日-19日,市粮食物资储备局特别联合上海交通广播“行·味”在徐家汇美罗城的五番夜市设置了爱粮节粮互动区,让消费者在玩乐中获取爱粮节粮小知识。

    (2)8月22日,联合“行·味”组织第一场“公众走进粮食安全”开放日活动,招募亲子家庭参观粮食储备库、大米加工生产线等,穿插粮食知识趣味问答等小游戏,寓教于乐。

    (3)9月,与“行·味”城市生活榜参选酒店(3-5家)进行合作,打造“光盘行动挑战赛”。

    (4)9月下旬,联合“行·味”城市生活榜颁奖典礼,举行2020年本市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

    (5)10月16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领导做客上海交通广播“食在有味道”节目,进行直播访谈,宣传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工作。

    (6)在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10月12日-10月18日),打造“一粒大米的故事”在上海交通广播和上海新闻广播播出;在上海交通广播发布宣传音频;在地铁站、商场户外大屏、酒店餐厅电子屏等投放公益广告;在官方视频及短视频平台发布宣传视频;在官方阿基米德社区通过图文发帖、互动活动宣传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邀请各大媒体宣传报道等等。

    (7)11月,组织第二场“公众走进粮食安全”开放日活动,主要面向餐饮或酒店等行业人员。

    (8)12月,参与上海新闻广播“为好人点赞”活动,宣传粮食行业先锋。

    (9)9月30日前,市粮食物资储备局将宣传海报、宣传品和宣传素材等一并分发至各区、有关单位。

    2.其他宣传活动

    (1)市教委组织开展“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培养节约习惯”主题宣传活动,强化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反对浪费、倡导节俭、珍惜粮食、关心粮食安全的教育与实践。

    (2)与“上海发展改革”新媒体团队合作开展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宣传活动。

    (3)通过“微米铺”自助售卖终端,在本市居民社区进行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平面公益宣传。

    (4)在市粮食物资储备局网站制作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游标和专栏,专题宣传活动开展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尽快制定活动方案,于9月25日(星期五)前报市粮食物资储备局。要强化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活动结束后,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含总结报告、活动图片、视频材料等),于10月23日(星期五)前报市粮食物资储备局。

    (二)深入宣传,放大实效

    认真组织开展2020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宣传活动,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普及粮食安全理念和知识。要主动借助新媒体传播优势,灵活运用微博微信、抖音快手等媒介资源,推广传播力强、生动有趣的云端宣传活动,放大宣传教育效果。

    (三)严守规定,确保安全

    要严格按照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合理确定活动举办方式,防止聚集性感染事件发生。严格遵循中央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节俭办活动。要高度重视安全防护,严格落实应急预案,同步部署消防、交通、防踩踏等安全防护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联系人:市粮食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王静

    电话:62878501(直线),18930598531(手机)

    传真:62878005;邮箱:wangj@lsj.shanghai.gov.cn

    相关附件    沪粮办(2020)116号-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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