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0-10-21 点击:681

发布单位: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0-10-20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2020-10-20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健康委(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省疾控中心、委综合监督服务中心:

    新版“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运行以来,我省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用人单位已达2.4万家,但与我省实际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数量还有很大差距。为进一步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做到应报尽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申报的重要意义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是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是卫生健康部门履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的重要内容。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有助于引导用人单位掌握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状况,自觉做好防控工作,落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也有助于卫生健康部门掌握辖区内企业职业病危害的分布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管执法工作。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动本地区、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二、充分利用信息化系统开展申报

    我省在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管理系统新增“全省企业单位查询”板块,各市、县(市、区)可在本系统查询本行政区域用人单位基本信息(登录查询方法:登录河北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管理系统:http://zyjk.hebwsjs.gov.cn:8088/jbyt/start,进入“全省企业单位查询”,选择市、县进行查询)。各市卫生健康部门要督促各县(市、区)及时登录本系统,依据本系统提供的企业名单,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催报工作,督促未申报的用人单位尽快开展申报,实现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的较大突破,做到应报尽报。各地要将已申报的用人单位与“全省企业单位查询”用人单位的清单进行比较,对于没有进行申报的,要逐一说明原因。

    三、充分利用职业健康监管推进申报工作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统筹职业健康监管各项工作,在日常监管、职业病防治项目、专项治理、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执法检查、宣传培训等工作中,全方位推进危害申报工作,将其作为各项工作的基本内容,强力推进。

    四、充分利用监督执法促进申报工作开展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加大职业健康监督执法力度,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作为监督执法的重要内容,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抽查。对存在职业病危害而未依法申报的用人单位要督促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申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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