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关于发布《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2020年1、2号》宣传材料的通知

来源: 农业农村部 更新时间:2020-10-13 点击:769

发布单位: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0-10-12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2020-10-12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加强水产养殖用兽药及其他投入品使用的监管,做好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和水产养殖规范用药科普下乡工作,提高养殖规范用药水平,2019年我局发布了《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2019年1、2号》,受到各地养殖者和监管者普遍欢迎,为普及规范用药法律和知识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开展水产养殖规范用药普法工作,我局会同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等单位和相关专家,根据农业农村部最新规范性文件,组织修订了《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2020年1、2号》(以下简称《明白纸》)宣传材料,现予以发布,代替《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2019年1、2号》。

    请你厅(局、委)组织本辖区内行政、执法、推广、质检、教学和科研等部门,在做好自身相关业务培训基础上,充分利用海报、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和举办线上、线下培训班等形式,加大对重点养殖企业(合作社)的规范用药的宣传和培训力度,并逐步延伸到小散户,加快健全水产养殖规范用药普法长效机制。地方各级水产技术推广机构,要通过开展规范用药科普下乡活动,不仅把《兽药管理条例》《明白纸》等普法宣传材料送到养殖企业(合作社),而且培训其熟知《明白纸》,努力使《明白纸》入场、入脑、入心,避免宣传培训工作流于形式。各地要依法加强对水产养殖中兽药使用的监督管理,强化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加强对违法用药案件查处力度,对生产和经营假、劣兽药等违法行为一查到底,整肃水产养殖用兽药市场秩序。继续支持养殖企业建立快速药残检测和质量可追溯等制度,及时发现质量安全隐患,营造规范用药良好社会氛围,促进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

    为方便各地《明白纸》宣传培训工作,我局会同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委托制作了《明白纸》宣传海报样式,并印制部分海报下发。各省(区、市)如需自行加印宣传海报,可向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质量安全处索取相关材料。

    工作联系电话: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质量安全处 010-59195495,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养殖处 010-59192976。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2020年9月30日

    附件:

       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2020年1、2号宣传海报样式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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