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更新时间:2020-08-01 点击:8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放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1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定于2020年7月31日起,将农药广告审批等7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下放由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实施,将农药广告审批等4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下放由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下放由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承接实施的省级行政权力事项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7月31日
附件
下放由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承接实施的
省级行政权力事项
序号 事项名称及权限 调整内容 1 农药广告审批 委托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和烟台片区实施 2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食用菌母种、原种生产经营许可 委托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实施 3 农业植物调运检疫许可 委托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实施 4 农业野生植物进出口审核 委托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实施 5 向国外申请农业植物新品种权审批 委托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实施 6 食用菌菌种进(出)口审批 委托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实施 7 食用菌菌种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 委托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实施 8 水产苗种进出口审批——列入名录Ⅲ类的水产苗种进出口的审批 委托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实施 9 渔业船舶国籍登记——远洋渔业船舶 委托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实施 10 对跨区作业中介服务组织备案——外资企业、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在我国境内成立跨区作业中介服务组织 委托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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