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与双重预防体系运行评估的通知

来源: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更新时间:2020-07-24 点击:1465

发布单位: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发布日期: 2020-07-24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2020-07-24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应急管理局:

    根据2020年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经研究,定于近期组织开展全省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与双重预防体系运行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与双重预防体系运行评估,指导企业强化安全管理、岗位操作、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运行,规范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实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体系高度融合,提升企业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二、评估安排和评估内容

    (一)评估安排。从全省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中筛选确定200家,聘请6家专业服务机构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与双重预防体系运行评估(具体分组安排详见附件)。2020年8月上旬召开动员部署会议,8月底前完成运行评估第一轮检查工作任务,督促企业迅速整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9月底前完成运行评估第二轮复查任务。

    (二)评估内容。重点围绕企业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开展,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确定的评审要素进行现场评估,突出企业达标运行;依据《山东省化工行业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评估标准(修订版)》确定的评审指标和要点进行现场评估,突出企业运行现状及考核;评估企业将“双重预防体系”评审指标和要点对应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要素,融合建设,整体运行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评估工作开展前,组织专家及各专业服务机构制定《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体系融合评估检查表》,统一评估标准。各专业服务机构应编制评估工作计划,提前与各市进行衔接,明确评估对象、工作行程安排、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

    (二)评估过程中,各专业服务机构要坚持边评估、边服务、边咨询,帮助企业改进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体系融合运行质量,对发现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及时移交当地应急部门,由属地应急局负责督促落实整改。未通过评估的,要督促企业组织力量积极进行整改,限期1个月出具整改报告报专业服务机构复核。

    (三)每家企业评估工作结束后,编制评估报告,形成“一企一册”评估工作档案。全部评估工作结束后,汇总编制行业评估报告,系统梳理并深入分析行业企业存在的普遍问题,总结提炼先进经验做法,提出问题解决方案建议及下一步工作措施,为各级应急部门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附件:企业评估分组情况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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