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征求意见

来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更新时间:2020-07-07 点击:1005

发布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布日期: 2020-07-03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备       注: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进行了审议。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布,社会公众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提出意见,也可以将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邮编:100805。信封上请注明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0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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