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快速检测产品评价技术方案(修订)的通知(深市监【2020】221号)

来源: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0-07-01 点击:898

发布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0-07-01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深市监【2020】221号
实施日期: 2020-07-01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食品快速检测方法及其产品的使用管理,提高检测结果可靠性和准确度,提升快检质量,服务于我市食品安全“一街道一快检车一快检室”建设及食用农产品等相关快检工作,充分发挥快检对食品风险的预警作用,我局对《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快速检测产品评价技术方案(试行)》(深食药〔2018〕33号)进行修订,制定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快速检测产品评价技术方案(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原《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快速检测产品评价技术方案(试行)》(深食药〔2018〕33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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