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广东省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的函(粤办函〔2020〕89号)

来源: 广东省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20-06-29 点击:976

发布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06-24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粤办函〔2020〕89号
实施日期: 2020-06-24
状       态: 现行
备       注:

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建立省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有关事宜的请示》(粤自然资报〔2020〕119号)收悉。省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广东省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纳入省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广东省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

  省政府办公厅

  2020年6月15日

  附件

  广东省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建立健全部门间联动长效机制,多环节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监管,提高全社会的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等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广东省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门间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研究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重大问题,坚决禁止非法野生动植物交易行为,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部署部门间保护协作、行动,加强犀牛、虎、穿山甲、中华白海豚等各类珍稀濒危物种保护,协调解决野生动植物保护领域的相关重点、难点问题;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委外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中医药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民航广东监管局等22个单位组成,省林业局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由省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名单由省林业局以联席会议名义印发。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三、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省林业局承担。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召集人可提议临时召开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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