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餐饮食品营养标识等4个指南意见的函(国卫食品营便函〔2020〕136号)

来源: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0-06-28 点击:1067

发布单位: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06-24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国卫食品营便函〔2020〕136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备       注:

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食品营养相关处,委内相关司局,委有关直属联系单位,有关学会、协会:

  为推动实施《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之合理膳食行动,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制定了餐饮食品营养标识等4个技术指南。现征求贵单位意见,请于6月30日前将盖章后的反馈意见和相关说明一并反馈我司。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

  附件:1.1-1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 指南文本(征求意见稿)

  1-2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 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

  2.2-1营养健康餐厅创建与技术评价指南 指南文本(征求意见稿)

  2-2营养健康餐厅创建与技术评价指南 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

  3.3-1营养健康食堂创建与评价技术指南 指南文本(征求意见稿)

  3-2营养健康食堂创建与评价技术指南 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

  4.4-1营养与健康示范学校创建与评价技术指南 指南文本(征求意见稿)

  4-2营养与健康示范学校创建与技术评价指南 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

  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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