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菜市场和生鲜超市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陕商函〔2020〕325号)

来源: 陕西省商务厅 更新时间:2020-06-15 点击:1179

发布单位:陕西省商务厅
发布日期: 2020-06-12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陕商函〔2020〕325号
实施日期: 2020-06-12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韩城市商务局:

    为全面掌握我省县(区)以上城市社区菜市场发展现状,为中省两级社区蔬菜流通网络建设配套扶持政策制定提供第一手资料,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菜市场调查摸底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0〕2020号,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官网http://ltfzs.mofcom.gov.cn/工作通知栏)要求和厅领导指示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社区菜市场和生鲜超市调查摸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查摸底范围

    此次社区菜市场调查摸底范围为全省县(区)以上城市,按照地级以上中心城市和县(区)两类进行。调查摸底菜市场为列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已经投入运营或2020年底即将投入运营且营业面积500㎡以上的社区菜市场(含营业面积500㎡以上的以蔬菜、肉类、水产、米、面、油等日用生活品销售为主的生鲜超市,需在表中注明),不包括已经或即将列入(3年内)市政拆迁计划内的社区菜市场。500㎡以下社区菜市场只做数量和县(区)分布区域统计。

    二、调查摸底内容

    调查摸底内容主要包括:菜市场名称、地址、市场性质、营业面积、摊位数量、年交易量、年交易额和菜市场财务状况、运营管理成本、配送扶持政策等内容(详见社区菜市场建设项目普查明细表和社区菜市场摸底调查汇总表)。

    三、调查摸底要求

    社区菜市场建设事关城市居民日常蔬菜消费、事关蔬菜保障供给、事关社区菜市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和居民生活质量的改善,此次社区标准化菜市场调查摸底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范围广,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菜市场摸底范围、内容和要求,对摸底范围内的社区菜市场逐个进行普查登记,特别是菜市场性质、所有单位或所有人、菜市场营业面积和菜市场开业时间等项目要认真填写。社区菜市场摸底工作将做为今后一个时期中省两级对社区蔬菜流通网络建设政策资金扶持的依据,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各项工作。

    请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务于2020年6月12日前将社区菜市场建设项目普查明细表、社区菜市场摸底调查汇总表和调查摸底有关文件材料及意见建议等资料,以传真和电子版两种方式反馈至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

    联系人:高泽

    传真及联系电话:029—63913884

    电子邮箱:940846528@qq.com

    附件:1.社区菜市场和生鲜超市摸底调查明细表

          2.社区菜市场和生鲜超市摸底调查汇总表

    陕西省商务厅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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