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安徽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更新时间:2020-06-10 点击:829

发布单位: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日期: 2020-06-09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备       注:

 

  目前,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正在开展《安徽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以下简称《基准规定》)修订工作。《基准规定》对于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具有重要意义。现将《安徽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征求意见稿)》(附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个人和各有关单位可将有关意见和建议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件等方式反馈我厅。

  电子邮件地址:anhuiepi@163.com

  传真:0551-62376139

  来信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1766号省生态环境厅206室,邮编230071

  咨询电话:62376106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18日。

  附件:

  1.安徽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征求意见稿)正文

  2.安徽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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