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以除四害为重点的专项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闽爱卫办〔2020〕3号)

来源: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0-05-28 点击:1829

发布单位:福建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0-05-27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闽爱卫办〔2020〕3号
实施日期: 2020-05-27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省直机关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预防为主,创新新时代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方式方法,统筹兼顾,做好登革热和寨卡病毒病等虫媒传染病防控工作,省爱卫办号召各地在近期广泛深入开展一次以除“四害”为重点的专项爱国卫生运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创新爱国卫生运动的方式方法

    各地要按照省爱卫会《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助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行动方案》(闽爱卫〔2020〕1号)和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关于在我省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将爱国卫生运动与日常防病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传统优势,通过专项活动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以城乡环境卫生薄弱环节整改、除“四害”、预防各类传染病等为重点,常态化推动爱国卫生运动,努力形成健康文明的社会新风尚、绿色环保的生活新方式。

    二、开展以消除“四害”孳生地为重点的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各级爱卫办要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统筹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重点工作,统一部署,在6月第1周集中组织开展以消除“四害”孳生地为重点的专项环境卫生整洁活动。以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村(居)、社区、家庭和公共场所等生产生活场所为重点的环境卫生清洁行动,突出清理、治理卫生死角盲区,清除积水等“四害”孳生地。各地要以问题为导向,集中时间和力量,选择当地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突出地方,列出清单,逐一开展专项集中整治,抓住重点,抓出成效,以点带面推动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

    三、组织统一集中灭成蚊为主除“四害”行动

    各地要按照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行动、统一用药“四统一”的要求,根据当地气象条件等实际情况,城市按建城区,农村按乡镇为单位,在6月10日内选择一天的同一时段,同时开展集中统一的灭成蚊行动,控制蚊媒密度,防范登革热等蚊媒传染病。蚊媒消长是动态的,各地要开展蚊媒密度监测,根据监测结果组织做好常态化的灭蚊工作。其他“四害”,各地因地制宜组织开展。

    四、加强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

    各级爱卫办要将本次专项行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发挥爱卫会统筹协调作用。要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依法科学治理,全民共建共享”爱国卫生工作方针,制订具体活动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并应用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本次专项活动进行现场宣传报道。要发挥乡镇、街道、单位等基层爱国卫生组织作用,将措施落实到每个社区、单位和家庭。要充分发动群众,人人动手,共同参与,形成爱国卫生运动的良好氛围。

    各地爱卫办要及时发现和总结典型经验和亮点,及时进行宣传报道。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爱卫办于6月15日前将专项爱国卫生运动开展情况总结(含活动照片等)报送省爱卫办。

    福建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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