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的通知(内卫食药字〔2020〕188号)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0-05-11 点击:1080

发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七部委
发布日期: 2020-04-27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内卫食药字〔2020〕188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备       注: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工信局、商务局、隶属各海关、市场监管局、粮食局,自治区综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落实2020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做好我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制定的《2020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要求,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会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呼和浩特海关、满洲里海关、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制定了《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

  呼和浩特海关

  满洲里海关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 4 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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