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办政法[2020]93号)

来源: 水利部 更新时间:2020-05-09 点击:942

发布单位:水利部
发布日期: 2020-05-07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办政法[2020]93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备       注:

 

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水利部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立法工作计划的实施,严格落实立法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精细流程管理,强化责任落实,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二、对于重点推进项目,各责任单位要制定实施方案,按照立法程序完成前期研究、征求意见、论证咨询、修改完善和送审审查等工作。起草规章,要按规定征求有关部门、地方和社会公众意见,于7月31日前报送审查,送审稿的说明应对立法必要性、主要措施、征求意见情况等作出说明;审查规章,应就其合法性合理性、与相关法规的衔接性、意见采纳情况等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于11月30日前提请部务会议审议。

  三、对于前期研究项目,各责任单位要立足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实践,坚持问题导向和务实管用原则,围绕重点难点问题抓紧开展调查研究、问题梳理、数据收集、资料整理、论证咨询等前期研究工作,形成阶段性成果。

  政法司要全面跟踪立法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加强统筹协调、监督实施以及与国务院法制机构的衔接,相关责任单位于每季度末向政法司报送立法进展情况。

  附件:

     水利部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

同类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