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和建议的公告

来源: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更新时间:2020-04-08 点击:952

发布单位: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日期: 2020-04-07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备       注:

 

    按照省政府2020年度立法计划,省生态环境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组织起草了《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为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最大限度地汇集民智、反映民意,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通过来电、来信、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0年5月7日前反馈至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联系方式:电话:0431-89963051

    邮箱:1425025329@qq.com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开发区浦东路813号

    邮编:130033

    附件: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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