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鲁安海渔发〔2020〕1号)

来源: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更新时间:2020-03-27 点击:1271

发布单位:山东省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0-03-26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鲁安海渔发〔2020〕1号
实施日期: 2020-03-26
状       态: 现行
备       注:

省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市渔业主管局、厅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推进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2020年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山东省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代章)

  2020年3月24日

  2020年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渔业安全管理制度,夯实渔业安全基础,持续开展渔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推动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需要,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2.充分发挥省政府安委会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作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进一步加强协同配合,推进执法信息资源共享,积极探索遏制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事故的有效办法和举措,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新机制。

  3.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各环节责任,建立健全渔业安全监管体系,研究完善渔业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重点督导渔业生产经营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风险意识、专业意识、遵规意识,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二、强化渔民渔船渔港安全管理

  4.积极推动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发挥好渔港作为渔船监管的主阵地,探索实施"依港管船"和"渔港港长制",促进渔业安全生产。

  5.推进实施《山东省渔业港口安全管理规范》,以《规范》实施为契机,严格落实渔港码头作业安全、船舶通航安全、港区消防安全等标准规定,加强和规范渔港安全管理。

  6.加强渔船安全管理,制定出台《山东省渔船安全操作规范》,加强渔船航行锚泊、出航生产、在港停泊、遇险应急等方面安全管理,提高渔船安全管理标准化程度。

  7.加强渔民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严格执行考试发证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大安全生产知识、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力度,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操作技能和自救互救应变能力。

  三、深化安全生产综合治理

  8.持续抓好"港规范·船可控·人平安"行动,制定印发《2020-2022年"港规范·船可控·人平安"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大出港渔船适航性、船员持证上岗、救生消防和通讯等安全设备配备执法检查力度,加强渔业养殖作业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养殖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9.加大渔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整治责任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扎实等问题,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

  10.强化海洋牧场平台安全监管,推动海洋牧场平台安全监管、运营监管,落实海洋牧场平台的属地监管,研究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加强平台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不断提高运营主体安全防控能力。

  11.加强渔业安全执法检查,组织开展春秋渔业生产旺季、国庆、两会等重点时段安全检查,聚焦事故多发区域,加大突击检查、明查暗访、异地检查力度,不断提高执法检查实效。

  12.加强渔船船载AIS、应急示位标、超短波ID码和北斗卫星终端监督管理,开展渔业无线电管理专项集中整治行动,规范海上移动通信业务标识("渔船九位码")和北斗ID号的合法使用,按照规定配备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终端设备,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维护海洋渔业通信秩序。

  四、做好渔船碰撞事故防范工作

  13.持续开展防范商渔船碰撞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AIS防避碰设施安装使用不规范、号灯号型开启不规范等问题,加大商渔船防碰撞警示教育活动力度,提高船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推动落实出海作业渔船夜间点名制度,强化值班瞭望工作。

  14.加大与海事部门、海警机构、交通部门执法协作力度,对商船习惯性航线和渔船传统作业交叉密集水域,以及商渔船碰撞事故多发区域开展联合巡航执法,共同维护海上通航秩序。

  15.强化水上安全管理合作,修改完善与山东海事局签订的《水上安全合作备忘录》,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完善海上渔船搜救联动机制,联合加强船员教育培训力度,加快海上渔业和海事通信系统互联互通,提高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处置能力。

  五、强化渔业安全生产基础保障

  16.加快渔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树立渔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意识,发布《中心渔港安全风险评价报告》,推动海洋牧场平台小微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研究渔港、海洋牧场平台安全隐患特点,确定风险等级,明确管控措施,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六、抓好渔业应急安全管理工作

  17.加强渔业安全应急管理,细化渔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制定印发《渔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增强渔业安全突发事件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制定印发《山东省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完善渔业防台风应急响应措施;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渔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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