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西省2020年林业和草原工作要点》的通知(晋林办办〔2020〕17号)

来源: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 更新时间:2020-03-26 点击:1207

发布单位: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日期: 2020-03-25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晋林办办〔2020〕17号
实施日期: 2020-03-25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

  现将《山西省2020年林业和草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年度工作任务。

  特此通知。

  附件:山西省2020年林业和草原工作要点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0年2月24日

  (此文主动公开)

  附件

  山西省2020年林业和草原工作要点

  2020年,是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完成“十三五”发展规划的收官之年。全省林业和草原工作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的总体思路和要求,突出林草融合、保护地整合、造林经营结合、生态经济耦合,坚持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服务、高标准保护、高效益发挥,围绕绿化、彩化、财化着力推进实现森林覆盖率、城乡绿化水平、生态产业三提升,以建立健全林长制体系为抓手,以推进实施“两山”工程为载体,以全面加强黄河流域防护林和环京冀绿色屏障建设为重点,以改革为动力,以创新谋发展,扎实抓好城乡绿化、资源保护、产业发展、生态扶贫、改革创新、支撑保障六项基础工作,确保全年完成400万亩以上造林任务,确保到年底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23.5%以上,全面推进全省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美丽山西做出积极贡献。

  1.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强化野生动物保护监管,认真落实完善联防联控机制、织密防控巡护网络、监督繁育经营活动、收紧行政审批事项、处置伤害禽畜事件、科学救助野生动物、开展专题执法检查、严格监测报告制度、关停相关活动场所、做实自然安全教育十项措施,防范人与野生动物接触风险。在林区重要卡口、重点区域加强护林防火检查和野生动物保护巡查,对进入林区的重要路口派人24小时值守,登记过往行人车辆,检查发热人员,杜绝疫情在林区林场传播。坚持每日组织人员对办公室场所消毒,对干部职工进行发热筛查登记,倡议干部职工做好个人防护等措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完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预案,有效处置疫情防控期间的各类突发事件。

  2.深化林草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完善发展国土绿化、资源保护、林区管理、林权改革、草原修复、法治保障、政策支持、科技支撑、荒漠化治理、保护地管理等10项制度,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出台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构建形成分级管理、党政同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五级林长管理体系,明确各级行政区域的森林覆盖率和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双目标”,全面压实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深化机构改革工作,完成事业单位改革任务。推进森林公安管理体制调整工作,配合省级有关部门做好衔接,保持森林公安队伍稳定。完善集体林权抵押质押贷款制度,推动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试点。完善集体林权保护政策制度,探索建立重要区域集体公益林政府赎买置换机制。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县级政府采购工作,指导5个县开展省级政策性核桃、红枣等特色农险试点。总结大宁县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点的经验做法,召开全省林业改革创新大宁现场会,完成国家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任务。总结国有林场改革经验,对个别地方存在的财政保障不力、社保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认真整改,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制度体系。完善省直林局“一局联三县”机制,在造林绿化、苗木培育、科研攻关、护林防火、宣传教育、机制创新等方面实现合力推进。鼓励市县国有林场发挥人才技术优势,开展集体公益林托管。启动标准化示范林场建设,高标准试点引路,分区域探索路径,以标准化林场建设提升林区现代化水平。总结“八大机制”试点经验,重点完善细化开发式造林举措,以点带面推进落实。推进“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的新机制,落实义务植树尽责反馈机制,提升公民尽责率。

  3.突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编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林草专项规划,坚持将造林任务集中向黄河流域倾斜安排和布局,力争黄河流域86县9个林局全年完成造林320万亩。贯彻落实省委“以项目为王”的要求,着力抓好黄土高原百万亩生态经济型防护林基地建设项目、黄土高原综合治理林业示范建设项目、黄河中游残垣沟壑区防护林营造综合配套技术示范项目的实施。加强黄河流域防护林建设,加快沿黄通道绿化美化步伐,大力营造景观林,科学发展经济林,构建形成“城景通、景景通”的绿色长廊和“林果相随”的富民大道。

  4.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明确市县森林覆盖率年度增长指标,全面压实地方政府推进国土绿化的责任。围绕“两山”布局实施大规模国土绿化工程,重点加强黄河流域防护林和环京冀生态屏障建设,落实植树种草导则,认真总结标准化造林试点经验,大力发展混交造林,完成营造林400万亩以上。坚持稳数量与求质量双抓双硬,加强造林工程质量监督,适时开展第二批造林失败地认定。围绕保障造林苗木供给,推进林木种苗结构调整,加强林木良种培育和良种基地建设,夯实保障性苗圃建设,完成新育苗20万亩。突出抓好三北防护林工程总体规划的修编和六期工程规划的编制工作,圆满完成防沙治沙、京津风沙源治理、第六次荒漠化与沙化土地治理成效监测,修订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召开全省国土绿化临县现场推进会,统筹做好第四届绿博会山西园的建设和参展工作。

  5.加快森林城市和森林乡村创建步伐。加快城市建成区、城市周边和城市群绿化,增加城乡森林绿地面积。继续推动具备条件的市、县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抓好已备案的2市8县的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加快国家森林乡村的申报认定步伐,扩大国家级森林乡村规模。启动省级森林城市和森林乡村创建工作,出台省级实施方案和创建标准,完成250个重点乡村园林绿化和30个森林乡村建设工程。扎实抓好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6.着力加强森林质量提升工作。推动县级森林经营规划编制工作,抓好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着力构建国家、省、县三级森林规划体系。组织实施好中德合作森林可持续经营技术示范林场建设项目,推广先进理念,总结经营技术,复制管理经验,总结好德国先进理念、完成中幼林抚育100万亩以上,推动森林质量稳步提升。着力构建多层级森林经营人才培养体系,全面加强培训工作,为推进森林经营工作奠定基础。加强未成林地的经营管理,完成500万亩省级未成林管护工程。

  7.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严格落实各级政府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做好年度森林督查工作,完成森林资源年度清查和营造林年度综合核查。继续巩固违建别墅清查整治专项行动自查自纠成果,深入开展督促检查,强化重点整治,健全常态化管理机制。贯彻《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编制省级中长期规划和市县级实施方案。贯彻《山西省永久性公益林保护条例》,健全公益林矢量数据库,强化执法监督,依法守护林草生态红线。编制“十四五”森林采伐限额,抓好新一轮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健全政府主导、林草负责、应急统筹、联防联治的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机制,严防森林火灾发生。组织编制森林防火“十四五”规划,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推进林火视频监控系统等重点工程。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重点抓好松材线虫病和美国白蛾防控。适时开展系列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探索建立行刑衔接机制,维护全省林草资源安全。

  8.夯实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编制全省野生动植物中长期保护规划,建立全省野生动植物资源数据平台,组织开展栖息地、种群的调查监测工作,拯救保护极小种群濒危物种,维护生物多样性。抓紧修订《山西省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推动出台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办法。建立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制度,坚决打击乱猎滥捕滥采及非法交易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9. 健全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出台《山西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完成调查摸底、评估审核、省级试点工作,有序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对接国家做好建立中条山国家公园的有关筹备工作,推动新建和晋升5-10处自然保护地,完成现有自然保护地矢量化落界,组织编制总体规划,健全管理体系。制定项目准入负面清单,建立自然保护地项目监督管理统一信息平台。公布山西省首批10处重要湿地名录,推进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和退耕还湿试点工作。开展“绿盾”行动,核查整改全省46个自然保护区遥感疑似点位问题,按照序时推进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销号。

  10. 强化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制定出台加强草原保护和修复的指导意见,编制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草种繁育基地建设五年规划,制定乡土优势草本植物名录,举办草原生态功能高层论坛,打造1-2处草原生态公园,召开林草融合典型示范区现场观摩会,持续深入推进林草融合发展,提升草原生态治理能力。健全完善草原保护修复制度,全面强化草原征占用审批管理工作,开展草原生态资源资产负债清查,摸清草原植被综合盖度和质量等级,加快“智慧草原”管理平台建设步伐。编制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草种繁育基地建设规划,抓好退化草原生态保护修复、草种繁育基地建设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项目的实施。

  11.推进生态经济产业发展。依托退耕还林等工程,打造建设相对集中连片、规模化发展、集约化管理的干果经济林基地;实施经济林提质增效项目,建设省级经济林示范园20处;坚持实施“小灌木大产业”发展战略,大力改造发展沙棘、连翘等特色经济林,将区域优势经济效益明显的纳入提质增效项目范围重点扶持。加大质量监督检查力度,提升林产品质量。推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按照“一圈两核十二集群”总体规划,打造一批森林康养基地,重点抓好阳城县蟒河镇、乡宁县云丘山等27个森林康养基地建设试点。举办2020·首届山西森林旅游节,推动森林旅游产业发展。落实太行山国家森林步道6市12县选线规划,启动黄河、内长城、关帝山、太岳山4条省级森林步道建设。推进城郊森林公园建设,力争新批准设立5-10处。制定促进森林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突出加强森林景观资源的完整性、原真性保护工作。开展种质资源调查和野生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方案编制和试点工作,逐步摸清林木种质资源。强化种苗质量监管工作,推进种苗大数据建设,构建种苗生产销售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抓好第10届中国花卉博览会山西展区的建设和参展工作,扩大我省种苗花卉产业的知名度。深入挖掘乡土阔叶珍贵用材树种和研发的速生品种资源,继续坚持在通道绿化、农田林网建设和村庄绿化中,大力发展具有区域特色优势的速生丰产林和珍贵用材林,增强全省木材供给能力,逐步实现木材供给由“山上”向“身边”转移。

  12.扎实做好生态扶贫工作。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造林扶贫合作社由“单行业平面参与”向“多领域立体增收”转变,继续将任务向贫困县倾斜,进一步规范完善合作社运行管理,做好合作社扶贫成效监测,确保58个贫困县完成造林任务200万亩以上。扫尾完善2019年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任务,争取国家支持我省开展74万亩的移民搬迁、采煤沉陷及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区的退耕任务,扎实做好政策补助兑现工作,鼓励贫困群众依托退耕还林,发展经济林产业,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致富。争取国家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做好新聘生态护林员岗前培训、档案入库等工作,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对生态护林员的考核管理工作。依托林业生态扶贫PPP项目实施200万亩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补齐贫困户经济林管理短板。发挥沙棘、连翘等资源丰富的优势,推行公司+合作社(村集体)+农户的模式,培植贫困群众长期稳定增收的致富产业。

  13.提升林草科技支撑水平。构建“六大体系”、提升“六种能力”,提升林草科技水平。健全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评价体系,完善国家和省级科技创新平台,新建10个省级长期科研基地。实行创新团队科研攻关负责制,集中开展10个科技创新课题研究。强化技术推广能力,完善多元化林草科技推广体系,组建乡土专家等新型林草科技推广队伍,建立省级林业技术推广实训基地10处。加强林草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新聘乡土专家30名,组建11个省级科技下乡专家组。推进以地方标准为主的标准体系建设,建立标准示范区,完善新品种保护制度。健全科普宣讲体系,举办多种形式科普活动。加强林区科技建设,提高省直林区科技创新意识。加强科技成果监督管理、科技创新人才激励等制度建设,做好科技保障服务工作。

  14.强化法治和政策保障。认真贯彻新修订的《森林法》,推动经济林发展条例、封山禁牧条例,及湿地保护、湿地公园管理、未成林地保护等方面的立法进程。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强化执法监管力度,建立重大案情请示报告和联席通报机制。加强林业和草原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完善林草执法监督制度体系。加强林业和草原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着力理顺省直林区森林公安转隶后的执法监督体制。加大省直林区涉林违法行政案件查办力度。完善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发挥好森林公安作用,有效提升执法能力和素质,坚决做到有案必查必追,违法必处必究,提高执法的威慑力。编制林草“十四五”发展规划,研究出台政策举措,强化顶层设计。依托林草生态扶贫PPP项目平台,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林草生态建设。加快推进林草碳汇交易,拓展林草投融资渠道。借鉴中德合作项目的模式,吸引更多外资参与投资。强化重大政策跟踪审计和重大项目审计稽查工作,对任职三年以上的局属单位负责人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1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党建工作贯穿于林草工作全过程,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强化党员教育培训,围绕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和省委、省政府重要会议精神等为重点,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广“智慧党建”平台建设的经验,抓好标准化支部建设,完成基层党支部标准化验收工作。定期开展廉政培训和警示教育,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隐患排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扎实组织开展工会群团、文明创建活动,全力做好离退休人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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