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生冷食品制售的通知

来源: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0-02-24 点击:1128

发布单位: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0-02-12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2020-02-12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区市局: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维护复产复工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员工和消费者健康安全,结合冬春季饮食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特点,现决定在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养老机构等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社会餐饮服务提供者(含网络订餐),以及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的现制现售食品经营者,暂停生食类食品、自制冷食类食品和自制果蔬饮料类食品制售的经营活动。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立即加大对相关食品经营者的宣传,督促食品经营者自觉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从严开展监督管理,严防严控高危食品风险隐患,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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