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0年第25号(关于解除美国禽类和禽类产品进口限制的公告)

来源: 海关总署 更新时间:2020-02-19 点击:1149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发布日期: 2020-02-15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0年第25号
实施日期: 2020-02-15
状       态: 现行
备       注: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原质检总局、原农业部联合发布的2013年第19号、2013年第103号、2014年第58号、2014年第100号、2015年第8号公告对美国禽类和禽类产品进口的限制,允许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要求的美国禽类和禽类产品进口。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0年2月14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美国禽类和禽类产品进口限制的公告.docx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美国禽类和禽类产品进口限制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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