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统筹做好“春雷行动2020”与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川市监函〔2020〕84号)

来源: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0-02-19 点击:1285

发布单位: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0-02-13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川市监函〔2020〕84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

    “春雷行动2020”开展以来,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截至1月7日,共立案查处案件4058件,案值2623.06万元,罚没共1318. 91万元。其中,大要案件358件,移送司法机关22件,省局挂牌督办5件。

    当前,做好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是压倒一切的重大任务。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场监管总局的安排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疫情防控市场监管工作摆在当前工作的首要位置,结合“春雷行动2020”,以保质稳价为主要任务,对当前严重影响市场稳定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确保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稳定、质量安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做好统筹推进“春雷行动2020”和疫情防控市场监管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结合“春雷行动2020”,抓好疫情防控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监管

    (一)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以与疫情防控市场监管工作有关的商标、专利等保护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对商标侵权、市场混淆、虚假或引人误导的商业宣传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二)深入推进食品经营安全执法行动。以肉蛋奶米面油水果蔬菜等品种为重点,以农(集)贸市场、商超、单位食堂(含学校食堂)等场所为重点区域,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网络订餐服务防控安全指导,严格落实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及相关经营者主体责任;严禁食品经营主体采购、经营野生动物肉类及制品、菜肴,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

    (三)深入推进药品安全放心执法行动。以涉及疫情防控相关药品、医疗器械为重点,持续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和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保障疫情防控用药用械安全有效。

    (四)深入推进价格减负惠民执法行动。以生活必需品和疫情防控物资的市场价格监管为重点,严防供需之外的人为涨价,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同时,结合疫情防控市场监管工作的重点任务,要强化野生动物交易监管,依法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行为;要强化防疫相关产品质量监管,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行为;要强化广告监管,依法严厉打击与疫情防控有关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要强化农村市场经营主体监管,落实好禁止群体性聚餐和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等防控措施,坚决停办庙会集市,关闭经营性麻将馆。

    二、结合“春雷行动2020”,抓好疫情防控相关案件查处

    一是要坚持规范与打击并重,对一些轻微或危害较轻的违法行为,要按照保障市场供应的要求,以规范指导为主,通过约谈、告诫等方式,督促经营者改正;对一些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坚决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二是要充分运用省局大要案挂牌督办制度,集中力量查办一批有影响力的大要案件,及时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加强执法威慑力。三是要强化重大疑难案件的指导工作,组织、协调查处跨区域案件,确保案件查处工作取得实效。四是要持续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着力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力保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稳定有序。五是要综合运用信用监管手段,做好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大力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形成工作强大合力。

    三、结合“春雷行动2020”,完善疫情防控相关执法工作机制

    一是要按照各级政府要求,加大巡查力度,精准发现供应不足的重要民生商品品种、需求量和储存配送销售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协调解决。二是要充分运用“春雷行动2020”的工作机制,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强化和林草、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的密切协作,依法做好野生动物交易监管等相关工作;积极配合经信、卫健、商务等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用药用械产品的供应保障工作。三是要做好舆情应对工作,建立健全快速反应、快速处置、跟踪督办的工作机制,杜绝因处置不及时而引发的负面舆情的事件。四是要畅通12315热线及平台等投诉举报渠道,妥善处置群众反映的相关问题,及时回应民生关切。五是要准确掌握监管尺度,既要严守底线又要包容审慎,既严查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又注意不挫伤大多数经营者积极性,防止监管不当引发新的问题,确保市场安全稳定。

    省局“春雷办”将根据疫情防控信息报送工作相关要求,把疫情防控市场监管相关案件数据增加至“春雷行动2020”案件统计相关报表中,并对报送时间做适当调整,具体报送要求及调整后的报表由省局“春雷办”另行下文。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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