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快餐厨废弃油脂制生物柴油推广应用的通知(沪食药安委〔2019〕6号)

来源: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9-12-23 点击:866

发布单位: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9-12-20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沪食药安委〔2019〕6号
实施日期: 2019-12-20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市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市国资委,各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7〕30号)和《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97号),完善本市餐厨废弃油脂闭环管理体系,保障食品安全,促进资源节约和生态文明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本市餐厨废弃油脂制生物柴油推广应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闭环管理、市场化运作、支持应用”工作原则,有序推广应用餐厨废弃油脂制生物柴油。以全面闭环消纳本市餐厨废弃油脂制生物柴油(即BD100生物柴油,是以餐厨废弃油脂为原料生产的、未与化石柴油调合的生物柴油,以下简称“生物柴油”)为目标,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餐厨废弃油脂制调合生物柴油(比如B5生物柴油,是由1%—5%的BD100生物柴油与95%—99%的化石柴油调合而成,以下简称“调合生物柴油”)。以“依法推动、政策激励”为导向,积极培育生物柴油消费市场增长新动能,以市场化运作为主体,逐步将政府主导的推广应用转变为市场自主推广应用。

  二、重点任务

  (一)保障生物柴油油品质量

  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本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置企业,由处置企业将全市集中收储的餐厨废弃油脂加工转化为符合标准要求的生物柴油;鼓励处置企业进行技术升级改造,提高处置能力和生产效率,确保油品质量安全。通过市场化方式选择并经市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生物柴油调制销售企业,由调制销售企业按照国家标准《B5生物柴油》(GB 25199—2017)将处置企业生产的生物柴油调制为调合生物柴油,并根据实际情况提高调制能力,满足市场供应需要。(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绿化市容局、市经济信息化委)

  (二)优化推广应用政策

  认真落实好《上海市支持餐厨废弃油脂制生物柴油推广应用暂行管理办法》(沪府办规﹝2018﹞13号),缩短审核时间,提高补贴资金审核效率。支持生物柴油调制销售企业推广应用,鼓励其采用优惠促销等方式,持续推广应用生物柴油。按照更大范围推广、更加发挥市场主体作用的要求,研究完善有关政策工作,包括公交、水上客运行业成品油价格补贴政策,提高公交、水上客运行业应用生物柴油的积极性。(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委、市绿化市容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市场监管局)

  (三)推动在交通运输、环卫、城建等行业的应用

  相关成员单位应当制定推广应用方案,明确全面使用调合生物柴油的时间表,及时将环卫车(船)、建设场内使用柴油的机械中的其他柴油替换为调合生物柴油。公交行业于2019年底,实现全面使用调合生物柴油的目标。相关成员单位要通过宣传引导、政策激励等方式,激发企业应用调合生物柴油的荣誉感,要加强监督考核,督促国有企业带头落实使用调合生物柴油的社会责任。(责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国资委、市绿化市容局)

  (四)加快资源化利用和创新发展

  加强生物柴油资源化利用研究,拓展多种有效途径,充分验证车船使用不同调合比例生物柴油的可行性及减排效果。支持更高比例的调合生物柴油(比如B10生物柴油,即由6%—10%的BD100生物柴油与90%—94%的化石柴油调合而成)在船舶、工业锅炉、货车等领域应用关键技术的研究和示范,积极配合国家相关部门做好基础性工作,推动更高比例的调合生物柴油国家强制性标准尽快出台。(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绿化市容局)

  (五)强化全过程监测和监管

  加强对生物柴油、调合生物柴油油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依法规范和管理生物柴油和调合生物柴油市场。加强源头全覆盖管控,督促餐厨废弃油脂产生单位规范使用餐厨废弃油脂收集容器(其中,餐饮服务单位应当依法安装油水分离器),完善餐厨废弃油脂收购指导价格工作机制;督促收运企业提升服务质量,做到合法合规、应收尽收;严厉查处餐厨废弃油脂非法收运处置行为,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绿化市容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

  (六)加大宣传引导

  各成员单位要通过各种途径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普及生物柴油科学知识,提高消费者、生物柴油生产企业、调制销售企业的社会责任和环保意识,培育市场信心。。要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作用,围绕推广意义、法律法规、使用常识、注意事项、工作动态等内容开展宣传报道,为本市生物柴油的推广使用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市绿化市容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成员单位间要形成合力,建立生物柴油全过程闭环监管和信息管理系统,共同推动生物柴油的推广使用工作。市食药安办加强统筹协调,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市绿化市容局、市城管执法局、以及本市有关生物柴油处置企业和调制销售企业、相关行业组织,完善联席会议协调机制。

  (二)落实工作责任

  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推动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行业指导、协调、督促和推进实施作用;相关职能监管部门要强化对生物柴油推广应用的重点工作开展日常检查和重点督查,推动工作责任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各区人民政府要发挥属地管理职能,做好区域内生物柴油推广应用的管理工作。本市生物柴油调制销售企业要加强对加油站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进一步做好生物柴油推广使用宣传工作。

  (三)做好应急预案

  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市、区、企业的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预防和处理可能出现的应急事件。要强化责任担当,尤其是针对公共交通领域供应的调合生物柴油,应做好其他替代柴油供应的应急预案。生物柴油处置企业和调制销售企业要加强生产加工过程管控和产品质量管理,,确保调合生物柴油的使用安全。

  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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