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19年第200号(关于解除日本口蹄疫禁令的公告)

来源: 海关总署 更新时间:2019-12-23 点击:1103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发布日期: 2019-12-20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19年第200号
实施日期: 2019-12-20
状       态: 现行
备       注: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日本口蹄疫禁令,允许符合要求的日本偶蹄动物及其产品输华。原质检总局、原农业部2010年第45号联合公告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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