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渔业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1年)》的通知(黑农厅函〔2018〕111号)

来源: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更新时间:2019-08-23 点击:3185

发布单位: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日期: 2018-12-27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黑农厅函〔2018〕111号
实施日期: 2018-12-27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地)、县(市、区)农委(农业局)、水产局(总站):

  现将《黑龙江省渔业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1年)》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18年12月27日

黑龙江省渔业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1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省考察调研和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渔业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走出一条具有黑龙江区域特色的现代渔业发展道路,结合《黑龙江省渔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特制定本规划。

  一、渔业产业发展现状

  (一)渔业经济规模不断壮大

  渔业经济规模不断扩大,质量效益不断提升。2017年,全省水产养殖面积574万亩;渔业总产值98亿元,比“十二五”末增长34.8%;二产产值4.73亿元,比“十二五”末增长70.76%;三产产值12.14亿元,比“十二五”末增长17.07%;水产品总产量58.7万吨,比“十二五”末增长11.55%,其中养殖产量53.57万吨,比“十二五”末增长13.71%;渔民人均纯收入15448.14元,比“十二五”末增长14.9%。

  (二)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2017年,全省名特优品种养殖规模进一步扩大,鳜、泥鳅、河蟹、大银鱼、黄颡鱼、洛氏鱥(柳根鱼)等特色水产品养殖产量达到13.5万吨,比2016年增长23.2%,占全省养殖产量的24.6%。名特优苗种繁育数量5.3亿尾,为名特优水产品养殖提供了苗种保障。“嫩江壹号”和“光华1号”大闸蟹等引进品种及自主培育的品种养殖形成一定规模,一些优质土著鱼类繁育及养殖技术得到推广应用。稻渔综合种养规模进一步扩大,2018年面积发展到70.5万亩。休闲渔业得到进一步发展,休闲渔业经营主体发展到4000余个。以冬捕、冬钓结合民俗文化、体育休闲为主要内容的冰雪渔业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形成了连环湖、镜泊湖、五大连池、大似海、青花湖、南岛湖等一批冰雪渔业品牌,影响力逐年扩大。引进及培育了一批水产加工、物流企业,延伸了产业链条,二、三产所占比重有新提升。

  (三)现代渔业建设不断加强

  苗种繁育基地、现代渔业示范基地、渔港码头等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重点支持了水产养殖物联网建设,实现了与“鱼水云”渔业信息服务管理平台对接,“互联网+渔业”管理体系初具雏形,推动了传统渔业向智慧渔业发展。建成了集渔业标准化养殖、特色品种繁育、休闲渔业发展于一体的现代渔业综合园区和我省首家“渔光一体”新能源养殖基地。稻渔综合种养、大水面放养增殖、节能养殖、盐碱地养殖等绿色养殖技术广泛应用。

  (四)龙头企业培育及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

  全省已有渔业户5万户、渔业从业人员12.9万人,渔业专业合作社143个,联合社15个,吸纳养殖户2780多户,渔业养殖企业236个,企业+渔户模式得到较大发展。广大养鱼户参与或创办了“冷水性鱼类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稻渔综合种养产业技术联盟”、“三北地区渔业产业联盟”等各类合作组织,初步形成了信息互通、技术相互交流、统一物资采购和产品销售等生产经营模式,渔业产业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

  (五)水产品销售市场不断拓展

  积极开展渔业品牌创建活动,“连环湖”品牌被评为黑龙江省著名商标、黑龙江省农产品地理标志十大区域品牌和2017年最具影响力的水产企业品牌。兴凯湖大白鱼和方正银鲫被评为“黑龙江省农产品地理标志十大区域品牌”入围品牌。组织养殖企业通过开展节庆活动、高层论坛等形式,积极与大型餐饮企业、水产品营销企业对接合作,并采取开设直销店、专营店,在省内外水产品批发市场设立销售点,利用电商平台、微商平台开展线上销售等方式,创新产品营销模式,拓宽销售渠道。“连环湖”牌生态河蟹通过欧盟体系认证,成功进入香港市场,“连环湖”牌大银鱼销售到北京、上海、广州等地。鲟、鳜、乌苏里拟鲿加工产品及鲟鳇鱼籽酱销往俄罗斯、韩国、日本等国,2017年全省地产水产品出口433吨,金额233万美元。细鳞鱼、红点鲑、洛氏鱥(柳根鱼)等多个冷水特色养殖品种销售到省外,优质水产品的影响力不断扩大。

  二、发展优势和制约因素

  (一)发展优势

  一是具有丰富的鱼类种质资源。我省鱼类品种资源丰富,素有“三花五罗、十八子、七十二杂鱼”之称,现已发现鱼类105种,其中有经济价值的40余种。鲟、鳇、大麻哈鱼、翘嘴鲌(兴凯湖大白鱼)、方正银鲫、冷水性鱼类细鳞鱼和哲罗鱼、洛氏鱥(柳根鱼)等多种名贵特产经济鱼类,为发展特色增养殖提供了丰富的种质资源。

  二是具有丰富的水域资源。全省水域总面积3498万亩,

  水产养殖面积2018年已发展到600.5万亩,列全国第六位,且水面类型多,其中:池塘163.1万亩,湖泊185.4万亩,水库211.2万亩,其它40.8万亩,发展渔业生产的水域资源条件优越。我省现有水稻种植面积6000多万亩,发展稻渔综合种养潜力巨大。

  三是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我省得天独厚的良好生态环

  境,为发展绿色、有机水产品提供了基础条件。全省水产品现有16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30个绿色食品和5个有机食品,特别是大中型水面养殖生产的水产品,品质优良,绿色安全,肉质鲜美,深受国内外广大消费者青睐,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四是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我省有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黑龙江水产研究所、东北农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等从事水产科研、教学、推广的省级团队,有国内知名的专家学者,有水产科研国家、部、省级重点实验室,承担国家、部、省级项目,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取得一批科研成果。

  (二)制约因素

  一是鱼类生长期短,养殖成本高。我省地处高寒地区,鱼类生长期只有近5个月时间,因而造成了单位产量相对较低,生产成本偏高,经济效益较低,养殖“四大家鱼”基本无钱可赚。加之近年来外省水产品对我省市场的大量冲击,养殖场户的生产积极性受到极大影响。此外,由于地处偏远,运输成本高,地产水产品批量进入省外市场还存在一定困难。

  二是政策资金支持少,渔业基础设施薄弱。我省现有养殖池塘大多数是上世纪80年代修建的,由于年久失修,老化淤积的池塘面积已达80多万亩,占池塘总面积的48.5%。同时,鱼池水质监测系统、增氧机、投饵机、注排水、道路和生产用电用房等养殖设施不配套,基础设施薄弱。各级财政对渔业发展扶持资金严重不足,养殖场户融资较难,养鱼户生产积极性受挫,改池种稻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是新型经营主体发育不足,产业化程度低。全省现有渔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总量明显不足,组织化程度不高,创业人才匮乏,全省各地普遍缺乏具有带动力的渔业龙头企业,多数养鱼场户处于分散经营状态,市场竞争力弱。我省渔业一二三产比重为86:4:10,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尤其是我省水产品加工业较弱,仅有加工企业34家,水产品加工总量7000多吨,仅占水产品总产量的1.2%,其中冷冻品就占57%,其它也多为初加工产品。

  四是思想观念陈旧,科技支撑不足。养殖企业和养鱼户思想观念陈旧,固守传统养殖品种和养殖方式,开拓市场意识不强。名特优鱼类品种自繁能力不足,渔业科技含量不高,现代渔业新技术应用不够。推广体系不健全,水产技术推广最后“一公里”问题还没解决,技术到位率和标准化程度不高。

  三、总体思路、原则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解放思想,着力解决“四个短板”中渔业发展的突出共性问题,扬长避短、扬长克短、扬长补短,加快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以渔业提质增效、绿色发展、渔民增收为目标,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转变发展方式,大力发展水产品特色养殖、大中水面优质水产品增养殖、稻渔综合种养,着力发展休闲渔业、冰雪渔业,积极发展水产品加工业,进一步加强渔业资源养护,加快构建现代渔业的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

  (二)发展原则

  1.优化结构,合理布局。坚持渔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增加二三产比重,着力解决产业结构发展不平衡问题。以地产特色优质鱼类为主导养殖品种,根据市场需求,大力调整养殖品种结构,科学合理进行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形成本地渔业发展特色。依托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稻渔综合种养,拓展渔业发展空间。

  2.培育品牌,开拓市场。坚持“养销并重”,“两只手协调”,积极培育地产优质水产品和休闲渔业基地品牌,通过品牌建设提升我省水产品知名度,增强市场竞争力。创新营销方式,通过线上线下等现代营销模式,拓展水产品销售渠道,扩大省外水产品销售量,增加本地市场占有量,提高水产品附加值。

  3.注重生态,依法兴渔。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严格控制并逐步压减捕捞强度。积极养护水生生物资源,加大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力度,大力发展生态健康养殖,促进水产养殖业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坚持依法治渔、依法兴渔,按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明确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完善养殖证管理制度,依法保护渔业发展合法权益。

  (三)发展目标

  2019年,全省水产品总产量达到74万吨,同比增长8%,渔业经济总产值实现124亿元,同比增长8%,渔民人均纯收入19500万元,同比增长8%。

  到2021年,全省水产品总产量达到85万吨,年均增长7.3%;渔业经济总产值实现145亿元,年均增长8%;渔民人均纯收入22400元,年均增长7.3%。

  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完善生产体系

  1.增强特色优质水产品苗种繁育能力

  根据各地渔业特色资源优势和发展现状,科学合理布局,加强特色优质鱼类苗种繁育基地和增殖放流站建设,完善1家国家级原种场和15家省级水产良种场,提高保种及繁育能力。围绕市场需求,扩大鲟、鳇、大麻哈鱼、鳜、翘嘴鲌(兴凯湖大白鱼)、蒙古鲌(红尾鱼)、唇?、洛氏鱥(柳根鱼)、黄颡鱼、葛氏鲈塘鳢(老头鱼)、松浦鲤、鳙、方正银鲫、泥鳅等品种的繁育能力,保障养殖和增殖放流的苗种供给。加强台湾泥鳅、三角鲂、大口黑鲈、梭鲈、青虾、大鳞鲃、卡拉白鱼、瓦氏雅罗鱼等引进品种的繁育技术研发,尽快提高苗种自给率。发挥我省江河特色鱼类种质资源的优势,加大品种开发、研发力度,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逐步扩大繁育规模。与南方水产苗种繁育企业开展合作,扩大省外繁育能力,实现“接力养”,提高优质苗种的早繁率和供给量。加强水产苗种生产管理,完善苗种生产许可制度,启动水产苗种检疫工作,提高水产苗种质量,到2021年良种覆盖率达到70%以上。

  2.加快推进养殖品种结构调整

  进一步扩大鳜、黄颡鱼、鲶、泥鳅、河蟹、黑龙江野鲤、松浦镜鲤等特色鱼类养殖规模,稳定大银鱼产量,着力推进方正银鲫、翘嘴鲌(兴凯湖大白鱼)、蒙古鲌、洛氏鱥(柳根鱼)、雅罗鱼和哲罗鱼等土著鱼类养殖发展,示范推广大口黑鲈、小龙虾、青虾、锦鲤等引进品种养殖,适量缩减大宗淡水鱼养殖规模。到2021年特色优质水产品养殖产量占总产量的40%以上。

  3.大力发展稻渔综合种养

  加快推进渔业与水稻种植业融合,强化稻渔综合种养产前、产中、产后相关管理和技术指导服务。与水产、水稻等研究院所协作,筛选、优化适宜的养殖、种植品种及养殖模式;建立稻鱼、稻蟹、稻虾等稻渔综合种养模式示范区,到2021年示范带动稻渔综合种养面积150万亩以上,年均增长38%,促进稻米和水产品提质增效。

  (二)引导水产加工业发展

  以市场为导向,适应消费群体需求,盘活存量,不断壮大现有水产加工企业,由生产冷冻产品、初加工产品,向发展特色、优质、健康、便捷水产加工产品方向发展,积极发展我省具有少数民族风味的水产品加工和对俄罗斯、韩国水产品出口加工。拓展增量,引进、培育新的水产品加工企业,提升水产品加工能力和质量,打造品牌,促进水产品加工业的提挡升级。鼓励建设水产品产区冷冻、冷藏设施,畅通水产品产地运输通道,推进水产品冷链物流配送。推动优质加工水产品进超市、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营房、进家庭。积极发展鱼饲料、鱼药加工,提升二产产业。到2021年水产品加工总量8500吨,二产值达到5.2亿元。

  (三)建立完善经营体系

  1.加快区域品牌创建

  打造优质水产品区域品牌,将“连环湖”、“镜水”等品牌打造成全国知名品牌。通过论坛、博览会和展销会等,增强我省渔业影响力。加强营销网络建设,引导龙头企业在全国区域中心城市建立产品配送中心,在大中城市建立直营、加盟网点,完善营销网络。推进电商平台、微商平台开展线上销售,创新产品营销模式,拓宽销售渠道,开拓国内外两个市场,提高我省水产品市场竞争力。

  2.不断拓展休闲渔业内容

  利用资源优势,以垂钧、冬捕、餐饮、赛事、生态旅游等为媒介,把民俗文化、渔猎文化、文艺及体育文化等融入休闲渔业发展全过程,拓展休闲渔业和冰雪渔业内涵,讲好渔业故事,提高休闲渔业质量和品位,壮大休闲渔业经济。到2021年全省休闲渔业产值达到8.7亿元,年均增加10%。

  3.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充分发挥渔业专业合作组织、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作用,不断健全渔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渔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业。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通过公开招标、定向委托等方式,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公益性渔技推广服务。鼓励渔用饲料、鱼药、渔机等生产经营企业与养殖场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推进渔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专业化发展,通过服务规模化带动渔业生产规模化。推进“互联网+渔业”融合发展,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及先进装备等技术,发展智慧渔业,建立完善水产品市场信息服务体系。

  (四)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

  强化渔政执法监管,严格执行“禁渔期、禁渔区”规定,加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力度,加强渔业资源的养护,规范增殖放流活动,涵养渔业资源,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及遗传多样性,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

  五、产业布局

  (一)特色优质生态水产品养殖区

  重点在绥化、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佳木斯、鸡西、黑河、牡丹江等地,发展池塘特色水产品养殖。重点在大庆、齐齐哈尔、鸡西、牡丹江、黑河、绥化、哈尔滨、齐齐哈尔、鸡西、大庆等地发展大中水面优质生态增养殖。

  哈尔滨市重点推广松浦镜鲤、方正银鲫等品种;齐齐哈尔市重点推广河蟹、鳜等品种,适当示范推广台湾泥鳅;牡丹江市重点推广洛氏鱥(柳根鱼)等亚冷水性鱼类品种;佳木斯市重点推广推广泥鳅、鳜、松浦镜鲤等品种;大庆市重点推广河蟹、鳜等品种;绥化市重点推广松浦镜鲤、方正银鲫、洛氏鱥(柳根鱼)、泥鳅等品种;鸡西市重点推广翘嘴鲌(兴凯湖大白鱼)、河蟹等品种。全省适当增加鳙养殖比例。

  (二)稻渔综合种养区

  在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牡丹江、绥化、鸡西、双鸭山、大庆等地第一、第二积温带的县(市、区),在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绥化、鸡西等地第三积温带的县(市、区)大力发展稻渔综合种养。

  重点推广鱼稻、蟹稻技术模式,试验示范推广稻田养虾、鳖、柳根鱼等技术模式。

  (三)休闲渔业区

  1.都市渔业休闲区。重点在各地城市周边渔场、濒水区域等,发展以游钓、观赏、餐饮、渔猎文化展示等为主要内容的都市休闲渔业。

  2.美丽渔场(村)生态休闲区 。重点在黑龙江、乌苏里江、兴凯湖、镜泊湖、连环湖等发展以生态养殖、自然风光、渔事活动、捕捞垂钓、养生休闲、特色餐饮、民俗和渔猎文化等为主要内容的生态休闲渔业,培育创建美丽渔场(村)。

  3.冰雪渔业休闲区。重点在连环湖、镜泊湖、兴凯湖、长岭湖、青花湖、大似海、南岛湖、永安东湖等渔业养殖生产企业发展以“冬捕”、“冬钓”为主要内容,结合民俗游、冰雪风光游、温泉游的冰雪休闲渔业。

  (四)水产品加工区

  重点在哈尔滨、牡丹江、佳木斯、鸡西、大庆、黑河市等地引进、培育、扶持水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冷鲜、冻干、分割、鱼糜、鱼干、罐头、即时风味食品、保健品等系列水产品加工。

  六、2019年重点工程及基地建设

  (一)渔业产业体系示范工程。在肇源县、镜泊湖渔场建设省级现代渔业产业园,为渔业供给侧改革搭建新平台,为渔业转型升级提供新路径,为培育渔业发展新动能创造经验,为渔民持续增收探索新机制。

  (二)特色水产养殖示范工程。在黑河市建设鲟鱼出口基地,在10个渔业大县建设特色水产养殖示范基地,建设20个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示范引领全省水产养殖调优品种结构。建立台湾泥鳅、河蟹、方正银鲫、鳜产业联盟,提高渔业组织化程度。

  (三)水产种业提升工程。继续巩固一家国家级原种场和15家省级水产良种场,提高保种及繁育能力。在同江市建设大麻哈鱼水产种质资源场,完善肇东黄颡鱼和杜蒙石人沟种质资源场;在杜蒙县建设完善生态渔业苗种基地,在尚志市建设完善细鳞鱼、美洲红点鲑繁育基地,在宁安市建设完善虹鳟、金鳟、细鳞鱼冷水鱼繁育基地;在肇源县建设河蟹扣蟹培育基地;在辽宁、江苏、广东分别建设省外河蟹、方正银鲫、台湾泥鳅、鳜、鳙苗种繁育基地,提高我省特色苗种繁育能力。

  (四)现代渔业科技支撑工程。建立淡水鱼产业技术体系,设立首席科学家、岗位科学家、功能实验室、工作站四级工作体系,形成政产学研推用“六位一体”协同创新体系。在杜蒙县建设现代渔业科技园,开展新技术示范推广、渔民技术培训、鱼病诊断防治、智能渔业为一体的科技园区,引领现代渔业发展。在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建设省级水生动物疫病监控中心,开展水生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指导、带动市县水生动物疫病防控,为水产苗种产地检疫提供技术支撑。

  (五)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工程。建设北安、北林、通河3个国家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在优质水稻主产区建设20个省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县,示范推广鱼稻、蟹稻技术模式,试验示范稻田养虾、鳖、柳根鱼等,建立稻渔综合种养产业联盟,推动全省稻渔综合种养面积发展到100万亩。

  (六)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工程。利用国家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资金,结合我省重要渔业水域的资源状况、鱼类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的分布情况,重点在边境水域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公开招标濒危物种、大麻哈鱼、冷水鱼及其它经济物种苗种供应单位,放流数量8600万尾以上,增加濒危物种和冷水鱼放流比例。完善增殖放流机制,加强对放流数量、质量监管,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放流工作,有效涵养渔业资源。

  (七)水产品加工基地。积极引进水产品加工企业,在杜蒙县建设小型成鱼烘干、冷冻水产品加工项目;引进先进鱼体分割设备,建设鳙鱼冷冻分割和大银鱼冷冻加工项目。在肇源建设以臭鳜鱼为主打产品,兼顾加工中小型野生鱼类冰鲜半成品加项目。与湖北潜江企业合作在肇东建设鱼糜加工项目。评选5个省级优秀水产加工企业。

  (八)休闲渔业示范基地。不断完善同江市赫哲族乡全国最美渔村建设,全国精品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哈尔滨丁香岛建设,以及嘉荫永安东湖基地、虎林南岛湖基地、佳木斯山水渔业垂钓基地、肇东东发渔业基地、肇东大似海渔业基地等5个全国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建设。进一步打造国家级示范性渔业文化节庆“镜泊湖冬捕节”品牌,培育连环湖、镜泊湖等休闲渔业、渔文化品牌,评选省级10大休闲渔业品牌。

  七、保障措施

  (一)加大渔业产业政策扶持力度。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政策资金支持,不断加强水产苗种繁育、特色水产品养殖、水产品加工、休闲渔业、渔业资源增殖保护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渔业纳入农业用水、用电、用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范围,积极向金融部门特别是农村信用社争取渔业信贷支持,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实施渔业保险制度,为使渔业成为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提供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

  (二)加强科技和人才支撑。发挥有关科研、教学单位的技术人才优势,加强渔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加快鱼类养殖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的研发应用,促进产学研有机结合。加快渔业产业园区和科技园区建设,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加强水产技术推广队伍建设,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加快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更新,每年培训农技人员100人。组织水产专家和技术人员与渔业大县和养殖场户对接,通过实践提高技术水平和指导能力。加强对渔业企业、渔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渔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的技术培训,每年培训500人,提高渔业从业人员科技素质和技术的普及率、到位率。

  (三)积极培育渔业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培育壮大渔业龙头企业,引导龙头企业与养鱼场户对接,形成生产、加工和流通环节紧密相连的产业体系。特别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技术装备水平高、生产竞争力强的水产加工企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展壮大渔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渔场,推广联合社和产业联盟形式,强化联合开拓市场的能力。鼓励引导成立区域性及专业性渔业协会,提高生产效率,增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建立健全渔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能力。

  (四)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按照“抓典型、推模式、可复制”的要求,挖掘、培育、推广在养殖结构调整、休闲渔业、冬捕冬储、地产鱼加工、品牌创建、市场营销、安全生产、资源养护、渔政执法等方面的各类典型,每年培育典型15个,并从政策、资金、项目上给予倾斜。认真总结经验,适时召开现场会,推介典型经验,引导渔民跟着学、一起干,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推进渔业加快发展。

  (五)依法依规开发渔业资源。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制度,组织全省各级渔业主管部门编制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9年底全面完成各级政府规划发布工作,优化养殖空间布局,合理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进一步完善养殖证管理制度,保护养殖渔民的合法权益。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持续开展“三鱼两药”专项整治行动,扩大水产健康养殖规模,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加大渔业资源保护力度,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野生鱼类资源保护的意见》,加大增殖放流力度和渔政执法力度。推进水生野生动物特许管理,依法规范水生野生动物捕捉、驯养繁殖、运输、经营利用、进出口等各环节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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