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 市场监管总局 更新时间:2019-08-05 点击:1116

发布单位:市场监管总局
发布日期: 2019-08-02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备       注:

   为进一步规范地方标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相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对《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起草了《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请于2019年8月31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www.samr.gov.cn),进入首页“互动”栏目下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2.邮件发送至:weihao@sac.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3.信函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创新司(邮编:10008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附件:1.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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