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鲜湿类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9版)》的通知(桂市监办发〔2019〕45号)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9-07-23 点击:1872

发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9-05-31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桂市监办发〔2019〕45号
实施日期: 2019-10-01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西鲜湿类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9 版)》(以下简称《细则》)已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19年第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新修订的《细则》于2019年10月1日实施,自实施之日起受理的鲜湿类米粉生产许可证新办、到期延续、生产场所迁出原生产地址的变更、生产工艺布局和工艺流程变更等申请事项,按新修订的《细则》实施现场核查工作。请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人员认真学习《细则》,把握技术要求,并采用多种形式加强《细则》的宣传,组织辖区内的鲜湿类米粉生产企业参加《细则》的学习培训,深入到新办证企业和到期换证的企业帮扶服务,对企业厂房设计改造、生产工艺布局等环节提前进行技术指导,以便企业顺利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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