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闽市监〔2019〕134号)

来源: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9-06-17 点击:1557

发布单位: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9-06-05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闽市监〔2019〕134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持续推进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加强工作统筹协调,经研究,决定成立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职责及组成人员

  (一)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和实施《福建省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方案》(闽政办〔2017〕116号)中涉及我局职责分工的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黄培惠 局长

  副组长:黄 玲 副局长

  林国闪(常务) 食品安全总监

  张剑平 药品安全总监

  成 员:陈登林 办公室主任

  陈守强 应急管理与宣传处处长

  刘征颖 政策法规处处长

  李 升 执法稽查局局长

  张家勇 登记注册与行政审批处处长

  蒋爱民 食品安全协调处处长

  潘亚生 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处处长

  黄传水 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处处长

  邱立新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处处长

  王肃健 特殊食品监管处处长

  许献桢 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处长

  归洪波 标准化处处长

  吴君国 科技与信息化处处长

  刘 丽 财务装备处处长

  程 军 省标准化研究院院长

  马林军 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信息中心主任

  二、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下设监管业务组、技术支撑组、协调推动组。

  (一)监管业务组

  1.主要职责:统一负责追溯体系建设中涉及我局业务职责的协调推进工作。主要包括:组织起草相关工作制度,牵头福建省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平台推广运用,组织开展对食品(包括特殊食品,下同)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和食用农产品销售等环节有关主体落实食品安全追溯法定责任的统一检查。

  2.负责处室: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处牵头,相关处室分办。

  (二)技术支撑组

  1.主要职责:统一负责追溯体系建设中涉及我局的信息化技术支撑工作。主要包括:福建省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和省局食品生产经营追溯管理系统以及相关管理系统的建设运行管理(包括立项申报、开发建设、上线运行、组织验收、系统完善、信息安全等),制定福建省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化技术标准,省级追溯平台的系统对接、数据汇聚、数据推送等。

  2.负责处室:科技与信息化处牵头,相关处室及单位分办,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信息中心具体负责福建省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平台、食品生产经营追溯管理系统及相关管理系统移交前的运行管理建设等工作。下一阶段,省市场监管局如成立信息中心等信息支撑机构,由该机构成承接运行管理建设等工作,相应职责一并移交。

  (三)协调推动组

  1.主要职责:负责追溯体系建设中需要以省食安办名义进行的沟通协调、督查、督办、通报等事项,如涉及系统外单位、部门和地方政府重要事项的沟通协调(一般业务问题由业务监管组负责)等。

  2.负责处室:食品安全协调处牵头,相关处室分办。

  三、处室职责分工

  (一)办公室:负责“一品一码”的后勤保障工作。

  (二)应急管理与宣传处:负责“一品一码”的对外宣传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负责“一品一码”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四)登记注册与行政审批处:负责规范和提供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数据工作。

  (五)食品安全协调处:负责牵头协调推动组工作;将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并负责组织实施考评。

  (六)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处:负责食品生产环节“一品一码”推进工作。

  (七)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处:牵头监管业务组工作;负责食品和食用农产品销售环节“一品一码”推进工作。

  (八)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处:负责餐饮服务环节“一品一码”推进工作。

  (九)特殊食品监管处:负责特殊食品生产经营环节“一品一码”推进工作。

  (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负责按照要求提供食品抽检监测数据工作。

  (十一)标准化处:负责组织协调“一品一码”相关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

  (十二)科技与信息化处:负责牵头技术支撑组工作。

  (十三)财务装备处:负责“一品一码”经费保障工作。

  (十四)省标准化研究院:具体负责“一品一码”地方标准的制修订,联系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提供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商品条码数据和追溯标准。

  (十五)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信息中心:具体负责省级追溯平台及相关管理系统移交前的运行管理建设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工作组负责人对追溯工作推进小组领导负责,但不代替各处室和直属单位的工作,各处室、直属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仍由各自负责完成。

  (二)各业务处指定一名联络员,参与各工作组相关工作的研究、沟通、协调,并按照各工作组安排进行落实。

  (三)省局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立后,相关处室及单位应当第一时间做好相关工作的承接。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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