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广西食用菌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19〕95号)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更新时间:2019-06-14 点击:1026

发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发布日期: 2019-06-12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桂农厅办发〔2019〕95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深入推进脱贫攻坚战,加快实现乡村振兴,贯彻落实自治区加快推进现代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深入实施“10+3”现代特色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提升行动,做好2019年全区食用菌生产工作,现将《2019年广西食用菌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9年6月12日

  2019年广西食用菌产业发展指导意见

  为确保我区食用菌生产持续平稳健康增长,顺利完成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推动食用菌产业提质增效,促进广西现代特色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入推进脱贫攻坚战,加快实现乡村振兴,现就2019年全区食用菌产业推进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根据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广西现代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桂政发〔2019〕7 号)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工作决策部署,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稳中求进为总基调,以“提质增效”为主攻方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着力优化区域布局和品种结构,突出主体培育、技术服务、品牌创建、融合发展,进一步夯实食用菌生产基础,推动食用菌产业由注重产量向产量质量并重转型升级,由单一传统产业向融合多产业、多业态、多模式的现代产业延伸升级,为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富民兴桂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19年全区食用菌鲜品总产量达到95万吨,总产值超过100亿元。

  三、工作重点

  (一)优化生产结构。持续稳定双孢蘑菇、香菇、木耳、平菇、桑枝食用菌、中高温菇生产六大优势特色产区,以推进示范园区和标准化样板建设为中心,以改造提升老旧菇房和生产设备、推行绿色高效技术标准为抓手,提升以南宁、柳州、桂林为主的双孢蘑菇、杏鲍菇等工厂化生产基地,以桂林、贺州、玉林、柳州为中心的香菇、木耳、秀珍菇标准化生产基地,以河池、百色为中心的利用桑枝果树枝生产食用菌基地。加强食药兼用菌类开发利用,在林木资源丰富、科研能力较强的地区建设灵芝、猴头菇、茯苓、银耳、竹荪等生产加工基地。

  (二)推进产业扶贫。坚持“宜菌则菌”发展理念,做好产业扶贫布局,石漠化山区、森林垦区可开展黑木耳、香菇、灵芝、茯苓、竹荪种植,加强以快速烘干为主的初级加工,引导精深加工企业就近建厂;交通条件较好的地区可试种平菇等成活率高的品种,加强产地冷库保鲜预冷和冷链物流建设。建立完善“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农户以劳力、土地形式参股合作社,村集体资源量化到户入股合作社,技术员收益与分管农户收益挂钩。广西食用菌产业精准扶贫技术指导专家组指导服务要继续下沉到深度贫困地区。

  (三)培育经营主体。积极引进国内知名企业,提升我区食用菌工厂化生产、精深加工、农耕文化综合开发水平。通过开展产学研共建、企企联动合作培育龙头企业,鼓励企业申请申报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自治区农业龙头企业。探索开拓对外市场,引导沿边及国家级出口示范区的大中型企业开展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市场出口业务。鼓励成立地方产业协会联盟,合力打造区域公用品牌。

  (四)开发本地原料。深入推进原料本地化工程,充分利用桑枝、稻草、甘蔗叶(渣)、果树枝条等农林作物秸秆,研发利用中药渣、树皮、竹屑、菌草等特色原料。加快水稻联合收割打捆、桑枝处理机械开发应用,制定桑枝、果树枝条等新型本土原料收集处理、生产加工相关标准。鼓励在河池、百色等探索构建桑枝、芒果枝收储运机制,建设本土原料专业供应基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设菌用专业木材林。

  (五)示范良种良法。在南宁、桂林、玉林、柳州等地重点建设菌种生产供应中心,重点选育推广抗逆性强的木耳、香菇、秀珍菇等优势品种,引进试种富硒、富铁及桑黄等兼具食药用价值的珍稀品种,研究驯化滑菇等野生菌类。推广应用双孢蘑菇二次发酵、稻耳(菇)轮作、反季节栽培、周年化生产、间套种及 “种桑养蚕-桑枝食用菌生产-菌糠制肥-还田”等绿色高效技术模式。研发推广小型简易轻简化生产机械,引入使用喷淋滴灌、物联网智能化、环保锅炉设备。

  (六)加强产品加工。在双孢蘑菇、秀珍菇、木耳、香菇等大宗品种主产区,示范推广以保鲜冷链、快速烘干等为重点的产后预处理。在南宁、桂林、柳州、贺州、百色及龙州、天峨、浦北等重点市县,开发以灵芝、云耳、红椎菌、银耳等特色品种为主的饮料零食和具有保健功效的食药用产品。支持副产物循环利用,菌渣直接还田或制成有机肥料,菇脚等边角料制成酱菜酱料、优质饲料等。鼓励菌棒商品化处理,加快完善“工厂化制棒+分散化出菇”分工合作模式,制成可直接出菇的菌棒、观赏盆栽等。

  (七)加快品牌创建。加快制定、执行地方标准,支持开展地方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引导经营主体建立生产经营档案,鼓励经营主体建立内部质量追溯系统。积极开展食用菌产品“三品一标”、富硒、GAP认证和商标注册登记工作,全年各市新增食用菌品牌认证认定3个以上。重点加强区域公用品牌创建,进一步扩大浦北红椎菌、田林灵芝、贺州黑木耳等区域品牌知名度,支持宜州桑枝食用菌申报地理标志产品,提升云耳、夏香菇等地方特色精品的美誉度。

  (八)拓展产业功能。统筹兼顾产业功能开发和生态资源保护、生产可持续发展,大力挖掘食用菌产业休闲、生态、文化功能。鼓励城区及旅游景区周边食用菌基地,合作开展“一日游”“亲子游”等消费体验活动。加快浦北县龙门镇“红椎菌特色小镇”建设,发展红椎林生态康养项目。加强科普食用菌种植及种类识别、烹饪食用等生活知识,传递精神文化内涵。

  四、工作措施

  (一)抓牢培训指导。要充分发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堡垒作用,结合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针对生产发展需求,举办技术培训、现场观摩、座谈交流等指导服务活动。主动对接自治区主席院士顾问团队、产业创新团队等专家,开展品种选择、本地原料利用、保鲜加工、质量控制等专题讲座。邀请管理、营销、餐饮等相关领域名师授课指导,整体提高产业从业人员综合素质。

  (二)抓实调查统计。要抓实数据统计,加强广西农业技术推广调查分析系统数据报送工作,各县(市、区)要按时间节点、实事求是填报生产进度和工作情况;各市要认真审查校对有关数据,及时督促指导辖区做好报送工作。要抓实调查研究,深入一线“看情况、找问题、听意见、谋对策”,出台适宜本地的惠菌政策,实现差异化、特色化高质量发展格局。

  (三)抓紧项目建设。各地要重点支持获得农业农村部、自治区扶持专项资金的项目,及时跟踪关注项目进展。要进一步优化项目设计,合理设置生产任务、带动任务,提升基地设施化水平和集中生产供应能力。鼓励有条件的经营主体联合科教单位,参与申报农业、科技、生态等项目计划,强化经营主体创新发展能力和市场综合竞争力。

  (四)抓好消费引导。要充分利用中国—东盟博览会、广西名特优农产品交易会及国内大型农展会,组织食用菌企业、产品参加展示展销。在主流新闻媒体、新型网络平台上开展宣传,科普菌类安全食用和健康食疗知识、菌类在医药保健等领域研究成果等。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食用菌贸易集散物流市场,在商超设置食用菌精品区、扶贫销售区等。

  (五)促进行业交流。全区年内组织到吉林等产业发展先进地区举办培训班,参加行业会议、考察学习等活动20次以上。协会联盟要进一步在凝聚区域生产协作共识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共同营造良性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全州、田林、宜州、龙州4个食用菌县域特色作物试验站要作为前沿技术创新研发、成果转化、示范推广的主阵地,引领辐射区域特色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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