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奶业振兴2019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农牧医发〔2019〕12号)

来源: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更新时间:2019-06-14 点击:1466

发布单位: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日期: 2019-06-05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晋农牧医发〔2019〕12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中心),厅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意见》,推进《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实施意见》,我厅制定了《山西省奶业振兴2019年行动计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切实抓好落实。

  附件:山西省奶业振兴2019年行动计划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6月5日

  附件

  山西省奶业振兴2019年行动计划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意见》和全国奶业振兴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实施意见》,扎实做好2019年奶业振兴工作,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现状

  我省是全国奶业十大主产区之一,产业基础良好,区位优势明显。据统计,我省奶牛存栏32.9万头,全国排名第8位,奶类总产量82万吨,全国排名第10位。200头以上规模化率62%,良种冻精使用率达100%。全省奶牛养殖主要集中在朔州、大同、忻州、太原、晋中5个市。目前运营的生鲜乳收购站263个,生鲜乳运输车157个,乳品加工企业14个。伴随着我省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和消费结构升级,乳品消费呈现持续增长的态势,具备了率先实现振兴的条件。

  二、总体目标

  坚决完成奶业强省建设既定目标。到2019年末,奶牛存栏35万头以上,奶类总产量达到90万吨,泌乳牛平均单产7.5吨以上, 200头以上规模化率达到75%以上,奶牛散养户加速退出。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优质奶源基地建设。按照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根据自然条件、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全力打造雁门关黄金奶源带。优先支持大同市、朔州市、忻州市发展饲草料生产和加工,调优畜群结构,培育竞争力强的乳品加工企业,率先实现高质量发展。鼓励规模化程度较高的太原市、晋中市、临汾市、运城市扩大奶牛养殖规模,提高管理水平,发展小型乳品加工,实现区域优先发展。

  (二)鼓励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统筹使用中央、省级财政扶持资金,以奖代补方式在全省重点扶持存栏奶牛200头以上的家庭牧场和养殖合作社100个,提高奶业组织化和规模化水平。鼓励乳品企业自建牧场,提高奶源自给率。制定规模奶牛场养殖技术标准,推广全混合日粮饲喂,实现精准化管理。规范兽药、饲料投入品使用和登记,推行奶牛养殖全程记录。加强奶牛口蹄疫防控和布病、结核病监测净化,做好常见病防治培训。加强奶牛生产性能测定技术推广,参测率力争达到25%。鼓励奶牛养殖场进行设施设备升级,提升挤奶、加工、防疫、质量检测等配套设施建设,开展智能化信息化改造,购置生鲜乳运输车辆。支持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重点扶持种养一体化、有机肥生产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推进奶牛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三)保障优质饲草料供应。将粮改饲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奶牛养殖大县,重点发展青贮玉米、燕麦草等优质饲草,推进饲草品种专业化、生产规模化、销售市场化。扩大饲草加工机械农机补贴范围,灵活运用扶持政策,增加进口设备的补贴力度。支持饲草料生产供应,重点扶持奶牛饲草料种植、收获、加工、贮存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就地就近供应饲草料。鼓励奶畜养殖场流转土地,建设全株青贮和有机饲草料生产基地。继续实施奶业振兴苜蓿行动,因地制宜,适当调整准入条件,扩大苜蓿补贴范围。继续对3000亩以上连片种植苜蓿继续进行补贴,保证2.5万亩苜蓿高产示范片区建设项目完成。重点扶持5个草加工企业,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设专业化饲草料收贮企业和物流中心,不断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

  (四)提高乳品加工能力。按照加工企业与养殖基地相匹配原则,布局发展一批现代化乳品加工企业。依法淘汰技术、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不达标的乳品加工企业。鼓励现有乳制品企业整合重组,打造具有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旗舰型乳品企业。培育发展壮大山西本地乳制品企业,尽快提升山西省乳品加工能力。放宽对加工布局半径和日处理能力等的限制,鼓励具备条件的奶牛养殖场、合作社生产具有地方特色的乳制品。鼓励使用生鲜乳加工巴氏灭菌乳、发酵乳等乳制品,引导乳品企业实施优质乳工程。

  (五)拓宽乳制品营销渠道。建立完善冷链体系,发展冷链共同配送,探索社区"最后一百米"冷链配送服务模式,扩大巴氏奶等低温乳制品生产供应。引导乳品企业、流通企业和电商企业对接融合,推动线上线下互动发展。鼓励支持奶畜规模养殖场开办生鲜乳现制现售饮品店,创建休闲观光牧场,积极拓展奶业营销模式。

  (六)加强乳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生鲜乳质量监测体系,及时发现并消除风险隐患,严厉打击非法收购生鲜乳等非法"贩奶"的行为。建设省级和市级乳品检验实验室,建立公平合理的生鲜乳收购新秩序。全面应用奶牛场物联网,健全生鲜乳质量安全信息化追溯体系,完善信息化监控,推进奶业大数据平台建设,实现实时监控、精准监管、全程追溯。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奶业发展协调工作机制,建立推进奶业振兴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推进奶业振兴重大问题。奶业主产市县要把奶业振兴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因地制宜推进奶业发展。充实奶业专家服务团力量,积极开展奶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活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懂技术、会经营的奶业实用人才。

  (二)加大政策扶持。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奶业发展项目纳入农业生产发展、重大科技专项等资金支持范围。设立奶牛育种重大科技专项,持续开展奶牛单产提升行动,推广先进适用奶牛养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开展高产奶牛状元评比活动,形成比技术、提单产的良好氛围。发挥省级现代农业发展基金作用,引导金融资金、社会资本支持奶业发展。加大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型牧场的农业信贷担保扶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应付款质押贷款、活牛抵押贷款等信贷产品创新。充分发挥奶牛保险作用,不断扩大奶牛保险覆盖面,鼓励有关地方探索发展生鲜乳目标价格保险。

  (三)建立协调机制。建立完善奶畜养殖和乳品加工利益联结机制,强化以奶农规模化养殖为基础的奶业生产经营理念,夯实发展根基。支持乳品企业开展质量安全承诺活动和诚信文化建设,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推动现有信用平台信息共享。加强复原乳标识管理,将不落实标识制度的企业列入失信企业名单。定期对生鲜乳购销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和公布显失公平或不履行合同以及凭借购销关系强推强卖兽药、饲料和养殖设备等行为,依法维护购销秩序。建立由政府引导、行业协会主导、乳品企业和奶农共同参与的生鲜乳价格协商机制。行业协会要建立生鲜乳购销情况公告机制,及时发布生鲜乳购销价格和奶款结算情况等信息,构建公平合理的市场秩序。

  (四)加强宣传和消费引导。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奶牛养殖、乳制品加工和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展示乳制品良好品质,提高消费者认可度。加大科学饮奶的宣传力度,普及乳制品营养知识,调动广大消费者饮奶积极性。推介休闲观光牧场,举办乳品企业公众开放日活动,积极开展优质乳品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厂矿活动,让消费者走近奶业、感知奶业,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活力。拓展学生饮用奶计划实施范围,积极开展牛奶进校园行动。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推介产品优质、美誉度高的品牌,促进乳制品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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