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更新时间:2019-06-03 点击:673
各市农业农村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自治区农业农村系统市、县(注:本系统乡级无权责事项)权责清单规范化通用目录已经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审核,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则同意,现将调整规范后的市、县二级权责清单规范化通用目录予以公布。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自治区农业信息中心按照自治区党委编办的要求,在农业信息网上设置固定板块,将权责清单规范化通用目录及我厅各处室(单位)制定的权力运行流程对外公布。
二、请厅各处室(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以及部门职能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权责清单规范化通用目录,暂报法规处,由法规处统一向编办申请动态调整。
三、请各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县级农业农村局)、厅各处室(单位)及时在各级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窗口更新规范“一事通办”事项清单(“一次性告知”“只需跑一次”“一次不用跑”3张清单),确保清单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实现“八统一”。
附件:自治区农业农村系统市、县二级权责清单规范化通用目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19年5月24日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