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 市场监管总局 更新时间:2019-05-31 点击:1250

发布单位:市场监管总局
发布日期: 2019-05-30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备       注: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

  为规范经营者明码标价行为,预防和制止价格欺诈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障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立法意见征集”栏目下的“进入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scswg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规章征求意见”。

  4.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邮编:100820)。请在信访上注明“规章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

  附件:1.《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征求意见稿)》

  2.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2019年5月30日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

同类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