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农药实名制购买的通知(浙农字函〔2019〕416号)

来源: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更新时间:2019-05-16 点击:2315

发布单位: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日期: 2019-05-10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浙农字函〔2019〕416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加快推行农药实名制购买,完善推进机制,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创新农药经营管理方式,助力农业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

  实施农药实名制购买,是完善农药经营方式、强化农药经营管理的重要举措,是改进农药使用机制、推进农药减量使用的重要基础,是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今年,我省将推进农药实名制购买,纳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并列入“五水共治”、乡村振兴和农业绿色发展等考核。全省各地高度重视,根据省厅部署,积极采取措施推进农药实名制购买工作,但也存在发展不平衡、覆盖不全面等问题。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务必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农药实名制购买工作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尽快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落实职责、任务和要求。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进度,确保到6月底,实现农药实名制购买全覆盖,农药经营门店100%安装农资信息化监管系统、100%建立记录购销台账。

  二、切实探索完善推进机制

  各地要积极研究农药实名制购买推进办法和程序,全面构建“亮证购买、门店记录、平台汇总、部门监督”机制,实行农药购买者凭有效证件购买农药,经营门店如实记录购买者、销售农药的品名、数量、日期以及生产企业等信息,县级农资监管信息化平台定期进行汇总,监管部门组织开展日常专项监督和执法检查。已经安装农资监管信息化系统的经营门店,要在系统中记录购销信息;尚未安装的由县里统一印制记录本进行记录。记录台账信息要全面、准确、规范,并作为农药经营档案妥善保存。各地要抓紧推行农资监管信息化系统,加快实现台账记录电子化。

  三、积极创造实施条件

  各地要加强农药经营源头管理,严格农药经营许可条件,切实做好经营门店控数量、提质量工作。鼓励发展农药连锁经营,规范经营门店行为,实行统一管理。要把农药实名制购买作为农业绿色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农资经营信息化、规范化“两化”建设的基本要求,统筹谋划推进。要大力培育植保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扩大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范围,提高服务组织和大户购买农药比重,降低小农户购买农药需求。要深入贯彻《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促进粮油产业稳定发展的意见》(浙农计发〔2019〕14号),全面落实农药实名制购买政策措施,结合实际加强政策制度创设,加大财政补贴力度,提高农业经营主体和农药经营门店实施农药实名制购买的积极性。

  四、不断强化工作措施

  各地要加强调查研究,全面掌握辖区内农药经营主体信息,建立档案台账,分析农药实名制购买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问题。要加大宣传引导,组织专题培训,确保所有农药经营业主了解农药实名制购买的法律依据、目的要求和方法步骤;统一发放“实施农药实名制购买告知书”,做到农药经营门店全覆盖、农药经营业主全告知、农业经营主体全知晓。要强化责任落实,全面组织农药经营门店签订农药实名制购买承诺书,推动购买者主动出示有效证件。要加大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已经实施农药实名制购买的,指导其规范记录信息、提升落实质量;尚未实施的,督促其立即整改。要结合农药经营许可证申领、审验,对规范农药实名制购买进行指导,全面提高实施质量。

  五、及时加强信息调度

  全面推进农药实名制购买,涉及面广、任务重、时间紧,各地务必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切实抓紧抓好,确保如期完成任务。要加强分类指导,针对农药经营门店的具体情况,采取逐个针对性指导措施,逐店服务,逐家落实,完成一家销号一家、提升一家标明一家。要全面掌握农药经营门店实施农药实名制购买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制度,填写《县(市、区)农药实名制购买工作经营主体情况表》(附件1);建立信息周报制度,5月17日起,每周五各市汇总所辖县(市、区)工作进展情况,填写《农药实名制购买工作进度表》(附件2),上报省厅。

  同时,请各市汇总填写《农药实名制购买工作联络表》(附件3),并将前阶段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计划形成书面材料,于5月15日前报厅种植业处。

  联系人:厅种植业处李国钧,0571-86757565;省植保检疫站宋涛,0571-86433546;厅法规处陈光泽,0571-86757503。

  附件:1.县(市、区)农药实名制购买工作经营主体情况表

  2.农药实名制购买工作进度表

  3.农药实名制购买工作联络表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5月10日

  附件1

  县(市、区)农药实名制购买工作经营主体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者名称
农药经营许可证编号
营业场所地址
实名制购买
台账落实情况
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
备注
纸质
电子
参加培训
告知书发放
签订
承诺书
巡查覆盖
实施实名登记
实施实名登记
安装农资监管信息化系统
启用
信息化系统
实施实名登记
1













2













3













4













5













备注:1.“实名制购买台账落实情况”、“工作措施落实情况”项目栏中,工作已落实的打“√”,未落实的打“×”;
 2.有连锁经营情况的,在备注栏中说明。
附件2
 
 农药实名制购买工作进度表
 
填报单位:    (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县(市、区)
农药经营门店数量
(家)
农药经营许可
门店经营管理
工作措施情况
实施进展情况
备注
许可证发放数量(张)
其中:2017年8月后申领换发许可证(家)
纸质台账
电子信息化
培训参加人数(人次)
发放告知书(份)
签订承诺书(份)
执法巡查覆盖率(%)
已实行实名制购买门店数量(家)
未实行实名制购买门店数量(家)
购销登记造册(家)
实施实名登记(家)
安装农资监管信息化系统(家)
信息化系统启用数(家)
实施实名登记(家)
1
















2
















3
















4
















备注:有连锁经营情况的,在备注栏中说明。
附件3
 农药实名制购买工作联络表
填报单位:         (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市、县
(市、区)
岗 位
姓 名
职 务
办公电话
手 机
设区市
分管领导




责任部门
负责人




联系人




县(市、区)
分管领导




责任部门
负责人




联系人




县(市、区)
分管领导




责任部门
负责人




联系人




县(市、区)
分管领导




责任部门
负责人




联系人




县(市、区)
分管领导




责任部门
负责人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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