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92号(关于公布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监管场地名单的公告)

来源: 海关总署 更新时间:2019-05-16 点击:1169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2019-05-14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2019年第92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海关总署对部分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监管场地进行实地考核验收,现公布符合设置要求的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监管场地名单。

  海关总署在官方网站(www.customs.gov.cn)公布《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监管场地名单》,并实施动态管理。

  特此公告。

  附件: 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监管场地名单

  海关总署

  2019年5月14日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

同类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