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商标品牌扶贫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市监函〔2019〕221号)

来源: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9-05-13 点击:1480

发布单位: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9-03-20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冀市监函〔2019〕221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党政办公室,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全国、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全省商标品牌战略实施,把商标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积极服务新时代“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建设大局,省局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省开展商标品牌扶贫工程。现将《2019年商标品牌扶贫工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20日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商标品牌扶贫工程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助力脱贫攻坚,积极服务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建设,省局决定从即日至今年年底,在全省开展商标扶贫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工作目标

  到年底,全省商标意识不断提升,商标注册、运用、管理、保护能力进一步提高,涉农商标、涉农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数量持续增加,商标品牌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成效显著。

  二、工作重点

  以推进地理标志商标培育、运用和保护为核心,以促进涉农商标服务农业供给侧改革为抓手,以发挥涉农驰名商标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为重点,坚持培育和监管并重,进一步促进优势资源有效利用,商标品牌作用有效提升,推动传统农业转型升级,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一)加大贫困地区涉农商标培育力度。深入走访贫困地区涉农企业、种养大户,进一步掌握了解本地区农产品的种植、生产、销售等情况,摸清特色优势农产品资源,建立重点涉农商标培育台帐,及时引导适宜的农产品进行商标注册。与涉农企业、农村经济组织等加强联系,鼓励分散的种养殖户联合起来,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吸引贫困户入社发展,推行“公司+合作社+农户(贫困户)”的生产经营模式,并创立自主商标品牌,以商标带动农产品溢价,增加贫困地区农民收入。推进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的培育和扶持,鼓励支持条件具备的申请集体商标,实现农产品品牌创新,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二)加大地理标志商标培育、运用和保护力度。地理标志商标是与“三农”联系最为密切的知识产权,在促进农民增收、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新农村建设,推动精准扶贫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各市要深入整理挖掘地理标志商标资源,不断充实地理标志商标培育库。对已入库的成熟资源,按照地理标志商标申报要求,引导申请人尽早完成申报程序。指导已经收到商标受理通知书的申请人,认真做好后续工作,提高地理标志商标注册成功率。通过“走出去、请进来”方式,学习借鉴地理标志商标工作先进地区成功经验,帮助地理标志商标所有人提升商标运用和管理水平,发挥地理标志商标在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积极作用,整合优势资源,促进各地特色产业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三)加大涉农驰名商标培育力度。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高知名度涉农商标培育计划,瞄准目标企业,建立品牌培育梯队,实施精准扶持,着力打造一批代表河北特色的高知名度商标品牌。引导辖区内具有一定市场规模、竞争力强的优势涉农企业,加大商标维权意识,通过认定驰名商标加强法律保护。对符合驰名商标认定条件的,各市要及时启动申报程序,指导企业按照《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组织材料,规范案件查处,争取早日认定驰名商标。要引导涉农驰名商标企业发挥其在农业产业化中的龙头带动作用,延长产业链条,增强辐射能力,促进更多的农户及相关中小企业增收、增产。

  (四)加强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进一步加强商标品牌指导站作用,及时掌握辖区内商标注册信息等相关情况,分门别类建立商标注册台账和相关档案。充分发挥指导站连接企业与党委政府的桥梁作用,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商标工作情况,推动党委政府将商标工作融入地方经济发展大局,为企业争取更多政策、资金、人员等方面的支持,促进构建“政府主导、市场监管主抓、部门联动”商标品牌发展工作格局。

  (五)提升贫困地区商标运用效能。结合本地农业发展特色,加大商标行政服务指导,激发企业创建自主品牌意识,积极引导特色农产品从数量竞争、成本竞争向品牌竞争转变,将区域资源转化为品牌优势。充分利用石家庄商标质押受理点便利条件,做好金融机构和企业的沟通服务,帮助引导企业通过商标权质押解决融资难题。

  (六)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标工作相结合,加强贫困地区市场的日常监管,依法严厉查处侵犯涉农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保持对侵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系统内部、与农业等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情况通报和执法协作,集中力量查处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有效震慑商标侵权违法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开展商标扶贫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环境。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中国品牌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为重点,借助京津冀协同发展、北京—张家口冬奥会、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等有利时机,大力宣传商标法律法规、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成果以及保护商标专用权典型案例等相关知识,提升贫困地区商标意识,营造“重商标、用商标、护商标”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大培训力度,夯实工作基础。组织多层次、广范围的商标知识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和讲座等方式,向市场主体和农户宣传培训商标知识。特别是紧密结合开展的商标扶贫工作,通过进行商标知识、商标法律法规等的讲解,更好地满足其需要,提升竞争力,助力产业转型升级。通过以案说法、经验交流等方式,帮助执法人员进一步准确理解、把握和运用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破解查处商标侵权案件中的疑难问题,有效提升全系统商标执法办案水平,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工作目标。

  (四)加强督导,推进工作取得实效。加强对商标扶贫工作的督导检查,层层压实责任,及时帮助指导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同时注意巩固工作成果,探索长效机制建设。工作中遇到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省局。

  四、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即日起至3月31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省局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级工作方案,组织宣传发动,营造社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至11月30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履行工作职责,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实施相关各项工作。

  (三)总结上报阶段(11月30日至12月10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本地商标扶贫工作进行回顾总结。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于12月10日前将本单位工作总结报省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同时上报商标扶贫典型事例2-3件。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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