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公布第四批“点对点”省外供青生猪屠宰加工企业准调名单

来源: 青海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更新时间:2019-04-26 点击:1035

发布单位:青海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发布日期: 2019-04-25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为加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入我省猪肉产品实行“点对点”供销对接机制的通告》的有关规定,我省组建工作组到省外供青肉食品企业开展疫病风险评估工作,以下公司经风险评估合格,其猪肉产品准予“点对点”调入我省并给予备案,准调名单公布如下:

  1、广东省清远市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2、广西省南宁市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3、安徽省芜湖市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4、江西省南昌市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5、河南省济源市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6、河南省郑州市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青海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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